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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税局原副局长获刑11年 主要受贿事实曝光

来源:京华时报
2011年01月02日05:03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昨天记者获悉,曾任通州区副区长、北京市地税局副局长的苏文权,因在担任两个职务时陆续收受80余万元贿赂,帮助别人谋取利益,一审被一中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此案审理时,苏文权为自己辩解说,他属于“被动受贿”,一些人给的钱和物都是出于私交,开发商给的两套房子,他的妻子支付了部分房款。而且大部分指控中,为他人谋取的都是合法利益,情节较轻。而北辰集团给予的12万元装修款,他称自己并不知情,不知道是北辰集团提供的。

  对于这一“被动受贿”的说法,法院审理后认为没有法律依据,对此意见不予采纳。法院一审认定苏文权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财物80余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部分受贿事实具有索贿情节,应依法从重处罚。但是鉴于他到案后具有坦白情节,且退还全部赃款,可对其从轻处罚。据此判处有期徒刑11年。

  苏文权主要受贿事实一览表

  时间 事情经过 受贿情况 行贿方

  1998年至2003年间

  苏文权在担任通州区副区长时,帮助开发商从区粮食局周转出500万元做周转资金和扩张大片经营用地。

  收受赠送的两套共价值44.76万元的房子。

  神工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刘某

  2003年

  在调任北京市地税局党组副书记和副局长后,苏文权在市地税局向北辰集团购买办公楼的过程中,暗示对方有关负责人自己“刚从单位分了一套房子,正准备装修”。

  12万元装修费。

  北辰集团

  2005年

  大钟寺蓝景丽家要调整强力家具的展位,强力家具董事长张某为此找到苏文权,请他帮忙说情。苏文权找到海淀区地税局的一个领导,和蓝景丽家负责人一起吃饭,席间顺利解决此事。此外,在1998年前后,时任通州副区长的苏文权还曾帮助强力家具在通州追加租赁28亩经营用地。

  10万元感谢费。

  强力家具董事长

  2005年底至2008年2月间 苏文权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帮助孟某升职。

  收受2000美元、1万元人民币,以及10张总价值5万元的燕莎购物中心购物卡。

  孟某

  2006年底至2008年2月间

  帮助田某晋升职务。

  收受翠微大厦购物卡3张共3万元。

  田某

  2008年间

  苏文权还为姚某的亲属工作调动提供帮助。

  收受2万元的银行储蓄卡。

  姚某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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