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银川1月6日电 (记者 马莉 周志忠) 宁夏西吉县法院在政法干部“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了为民事审批中力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而进行判后答疑。这一做法增强了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信任,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度,维护了司法形象和权威,同时也提升了法官素质和审判质量,当事人普遍反映,这一做法令人胜败皆服。
西吉法院规定,民事案件宣判后或在送达裁判文书时,承办法官必须详细地为败诉当事人解释裁判的理由和依据,分析其败诉的原因,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和疑问进行解释、答复、说明;对判决中不理解的部分,从证据效力认定到法律的结果,一并进行解释,从而帮助当事人正确、全面理解法院裁判的公正性、合法性,明白法理,以消除疑虑;对发现裁判确有错误的,应当告之当事人正确的司法救济途径。
为确保判后答疑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该院对判后答疑工作作出严格要求:法官答疑,一是准确,需阐释的法律和说明问题要与裁判文书内容相一致;二是明白,要以平实浅显易懂的语言答疑,直至当事人明白为止;三是耐心,要耐心解答,特别是对那些少数民族、文化程度低的人、聋哑人等要不厌其烦,热情可亲;四是文明,态度要温和,言辞要平实,不可有冷漠、粗暴、推诿、避而不见等不文明行为。
通过判后答疑及时解除了当事人一些法律上的疑惑,增强了当事人对法院裁判的认同,当事人的对抗情绪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合理疏导和有效化解,减少了涉法信访、缠讼现象的发生,受到了当事人的普遍欢迎。同时,判后答疑也提高了法院司法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强化了法官办理案件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法官以“不服判决可以上诉、申诉”,“不懂法律你可以去看判决书”等语言搪塞当事人的现象明显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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