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1月10日电(记者许茹)10日,记者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成都市春节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打击拒执抗执行为”专项活动,清理出299件执行案件的309名被执行人,通过法院网曝光公布,限制其进行高消费行为。
成都法院此次公布的限制高消费案件,执行标的为4.37亿余元,主要针对有拒不申报财产或申报不实、拒不配合法院查找财产等消极履行行为、规避执行行为或者抗拒执行行为的被执行人,在全面履行完债务前,其不得进行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等9项高消费行为,直至其履行完毕,法院才解除限制高消费令。
据介绍,此次的专项活动规定无论被执行人自己或以他人名义或他人用其财产高消费,只要证据证明是以其财产支付费用,导致其财产减少的高消费行为都应在禁止之列。此外,如果被执行人是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仅单位本身不得高消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也不得以单位的财产从事高消费。被限制高消费后不服的,可依法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和复议。若违反规定进行高消费经查证属实的,法院将对其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针对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甚至抗拒执行的“执行难”,成都中院正在通过打击拒执抗执行为、压缩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等方式解决难题。目前,成都全市法院可通过成都法院执行网曝光台对全部被执行人信息予以披露,并与市信用信息办公室、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等部门进行联动,实现了被执行人信息与征信、房产、车辆、工商等信息的对接,同时成立“执行110”指挥中心,对外公布执行举报电话等,在成都初步构建了有力的外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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