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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编辑杀丈夫:律师称是正当防卫 父母要求严惩

来源:京华时报
2011年01月12日02:22
  本报讯 (记者刘薇)“闪婚”不到两年,某报社女编辑陈影就被控在深夜三刀杀死了比自己小6岁的丈夫张强。昨天,涉嫌故意杀人罪的陈影在市二中院出庭受审,她辩称自己婚后常遭家暴,事发时丈夫声称要割掉她的乳房;其律师则认为,陈影属于正当防卫。

  女编辑杀死丈夫

  庭审定于上午10时开始。早在9时许,陈影的父亲就和律师一同在法庭外的走廊里徘徊,他希望能早看一眼已经被羁押的女儿。因案件涉及隐私,法院未允许其旁听。

  9时50分许,42岁的陈影被法警带进法庭,白净的她清瘦高挑,戴黑框眼镜,马尾辫扎得有些凌乱,进法庭前一直低着头。

  据介绍,陈影毕业后就到报社工作,案发前是编辑。2008年8月10日,经朋友介绍,快40岁的她认识了比她小6岁的离异男子张强。两人见面后感觉很好,于同年9月5日领了结婚证,是典型的闪婚。

  陈影说,因张强总是打骂她,婚后两个月她就想离婚了。但她一提离婚,张强就说要杀了她和她全家。作为知识分子家庭里长大的孩子,她很爱面子,一直不愿将家暴的丑事告诉身边的人,因此一直忍着,直到2010年7月2日。

  检方指控,当日凌晨,陈影在朝阳区的别墅家中,因家庭矛盾与张强发生争执,后持刀切刺张强,致对方死亡。事发后,她打电话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称丈夫要割其乳房

  据陈影供述,张强之所以对她打骂,是因为她在婚前曾经和前姐夫有过一段恋情,她曾用前姐夫的名字给自己买了一辆车,分手后男方想把车占为己有。为此,两人打过官司,她最终赢了。

  陈影称,张强婚前知道此事,但婚后总借题发挥,经常打骂她。2010年7月1日晚,张强饭后散步回家,躺在二楼卧室的床上,打电话将已在地下室沙发上睡着的她叫上楼。她一进门,张强就命令她脱光衣服,骂了她很久。接着,张强用手使劲拉扯她的乳头,她疼得大叫并哀求丈夫松手,但张强不知道从哪里抽出一把水果刀,照着她的乳房就划了一刀。

  此后,她穿上胸罩忍痛给张强按摩,手只要稍停一下,张强就破口大骂。按陈影的供述,到了次日凌晨,张强一直叫嚣着“把你的乳房割下来”!她当时很害怕,就趁张强起身拿刀的时候抢先一步,将放在床边的刀握在手里,照着张强的脖子划了一刀。接下来,两人一直夺刀,再后来张强就躺在了床上。

  起初,她以为张强是装死吓唬她,过一会儿发现对方没有声音了,就打了120急救电话。急救人员到达后证实张强已经死亡。她随即报警。

  死者父母索赔百万

  记者了解到,经法医鉴定,张强身上一共有三处刀伤,其中脖子上一刀,腹部两刀。检方认为,陈影的行为已涉嫌故意杀人罪。

  陈影的辩护律师则认为,陈影属于正当防卫。他提供了一本相册,照片里的陈影浑身多处青紫,头发长短不同。陈影称,那是她在不同时期被家暴后拍摄的,照片由朋友帮拍,因为她想离婚但张强不同意,还要分她的房产和股票。她咨询律师后得知,拍这些照片可在打离婚官司时使用。律师还提供了陈影与前姐夫打官司的诉讼材料,想证明张强知道陈与前姐夫的恋情,并引起了不悦。

  但张强父母委托的律师指出,陈影称案发当晚被打没有证据,因为她到案后的伤情鉴定显示,她只有乳头、手指有伤,同时不能确定就是张强导致的。该律师还指出,陈影关于“张强要拿刀伤她,她才夺刀”的辩解站不住脚,“公安机关鉴定后,刀上并没有张强的指纹;另外,现场的带血足迹也没有张强的”。

  张强父母的律师还称,从张强前妻的证言可以看出,张强对前妻没有实施过家庭暴力,也没有变态的性要求。而张强曾在知名外企做过高管,年薪高达百万元,很优秀。他代表张强父母到庭向陈影提出百万元民事索赔,并拒绝调解,希望对陈影严惩。

  最后陈述时,陈影再次重申了张强对她实施家庭暴力后,表达了对张强父母的歉意,并希望得到法庭公正的判决。

  (文中人物为化名)

  >>专家支招

  首次遇家暴应强烈反抗

  女性遇到家暴后如何保护自己?昨天,记者采访相关专家,总结了三招。

  首先,第一次遇家暴,受害人一定要强烈反抗,这往往会使对方有所忌惮,不敢轻易再犯。其次,被家暴后,应到妇联、居委会、双方的工作单位、妇女救助站、公安机关或民政部门投诉及求助,让男方觉得施暴的成本太高了,就会有所控制。

  最后,受害人应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包括照片、报警记录、投诉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以便在起诉离婚或追究对方责任时使用。

  作者:刘薇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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