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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备业委会社区办要查身份证

来源:新京报
2011年01月13日01:39
  本报讯 (记者张宁)朝阳区国美第一城业主,向平房乡政府社区办递交453人签名,申请成立业委会筹备组。社区办要求业主补交453人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复印件。453人签名申请

  国美第一城位于朝阳区青年路,约有业主7000户。据业主说,从2006年起,小区业主开始发起成立业委会,均未成功。

  2010年7月,小区居民钱先生,再次发起成立业委会。他和其他热心业主,征集到了453名业主签名,占全体业主比例约6.3%,符合《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申请成立筹备组的要求。

  社区办称看身份证是常识

  钱先生将成立业委会筹备组的申请,递交乡政府社区办。乡政府社区办称需要补交453名申请人的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复印件,以证实申请人的业主身份。

  “身份证涉及隐私,很多业主不会随便给。”有业主认为,征集签名已经不易,社区办是在设置限制,意在阻挠成立业委会。

  昨日,记者采访乡政府社区办,社区办委托司法所从法律角度回应。

  平房乡政府司法所所长曾庆化称,提交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复印件,法律法规确实没有相关规定,但这是法律常识。

  律师说法

  看身份证无法律依据

  昨天,北京京华律师事务所秦兵律师认为,业主确实需要证明自己身份,但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比如可以由开发商提供业主统计表。

  秦兵认为,乡社区办做法没有法律依据,也不能以“法律常识”的说法来要求业主。

  他认为,社区办应是公立的第三方,业主身份真假,应由开发商来鉴定,如果开发商不否定,就应该同意业主的申请。

  作者:张宁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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