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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未成年刑案近九成涉“农民工二代” 法官称团伙意识滋生暴力亚文化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1月13日08:19

本报记者郭宏鹏刘百军本报通讯员陈维山

  《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从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获悉,从1998年至2010年上半年,该院共审结“农民工二代”刑事案件1757件2297人,占该院同期审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将近90%。

  上网费成犯罪重要诱因

  抢劫、盗窃、故意伤害、强奸、聚众斗殴,是晋江法院审理的“农民工二代”犯罪案件的前5位。其中,前两类案件占到总案件数的74.53%。

  “"农民工二代"侵财案件标的一般不大,但不计后果,有时会为了很少的财物而采取暴力手段,甚至不惜夺取他人性命。”晋江法院刑一庭副庭长洪朝参说。

  晋江法院研究室法官黄永星认为,网络、网吧在“农民工二代”犯罪中的负面作用非常大,网吧已成为“农民工二代”犯罪团伙的主要聚集地。

  而筹集上网费用则成为“农民工二代”犯罪的重要诱因。痴迷上网经常需要购买网络虚拟财产,有的“农民工二代”就是为了区区几十元上网费便铤而走险走上犯罪道路。

  具有较大随机性冲动性

  据黄永星介绍,“农民工二代”犯罪动机具有较大的随机性和冲动性,侵害对象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据介绍,晋江是全国最早承诺不让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上不了学的城市。很多外来务工人员因此选择扎根晋江,他们的孩子在晋江出生,与本地孩子一起上学。

  “"农民工二代"不认为自己是农民,但他们走上社会只能到工厂从事又苦又累的工作,而本地孩子却能从事一些体面的职业,有的则继承父业当起老板,开好车、住好房。这使得"农民工二代"产生很强的心理落差,认定自己处于被排斥状态。”晋江法院院长潘丰源说。

  团伙意识滋生暴力亚文化

  与父辈们一样,大多数“农民工二代”与当地人少有交往。他们基本上以亲缘或者地缘为纽带进行交往,主要是自己的家庭成员及相同家庭背景的其他流动人口子女。

  “这些小团伙一般会有一两个"权威"人物。一旦"权威"人物染上不良习气,便会迅速传染给他人。”洪朝参说。

  而很多“农民工二代”是在家乡完成义务教育后才被带出来,长期缺乏父母的管教。即使是在晋江出生的孩子,也由于父母只顾赚钱或者无暇顾及而缺乏正确的教育和引导。那些看上去很“风光”的“江湖帮派”对这些孩子无疑具有很强的吸引力。

  “浓厚的江湖黑恶意识和团伙意识,使得一些"农民工二代"走上犯罪道路。”洪朝参介绍说。

  本报晋江(福建)1月1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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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江法院帮教外来少年犯有新招

  本报讯记者郭宏鹏刘百军通讯员陈维山20名缓刑考验期的少年犯近日参加了“我的未来不是梦青少年华大之旅”主题帮教活动。据悉,这是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特色帮教方式上的又一创新做法。

  近年来,针对农民工未成年人犯罪特点,晋江法院创新帮教方法,探索出了民企帮教、助学帮教、回访帮教、心理帮教等多种富有成效的新方法。法院在民营企业成立未成年人帮教基地,先后帮助33名失足“农民工二代”在帮教基地接受了改造,没有一人因为违法、违规而被撤销缓刑。对于依法可以适用缓刑的失足学生,晋江法院主动联系其所在学校,帮助其重返校园。2005年以来被判处缓刑的12名失足学生中,已有4人考入中等专业学校。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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