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1月13日电 一名年近5旬的香港货柜车司机,疑因不满比自己小20多岁的同居女友提出分手,涉嫌趁女友熟睡纵火,企图与女友共赴黄泉,最后两人都被烧成重伤。深圳福田法院一审认定该港人故意纵火,并判处11年有期徒刑。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港男不服判决,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案件昨在深圳中级法院二审开庭,当前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案中港男姓靳,今年48岁,是一名货柜车司机。受害女子姓赵,湖南籍,事发时年仅20岁,两人是同居关系。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自2008年下半年起,靳、赵两人一起租住深圳市福田区皇岗村一出租屋。2009年8月初,赵女提出与靳分手。同月12日凌晨4时许,靳将煤气罐阀门打开,释放煤气并持打火机将其点燃,引发火宅。期间,赵女准备逃离现场,却被靳抱住,意图同归于尽。后来,赵女挣脱逃离现场。经鉴定,两人所受损伤都属于重伤。
福田法院一审判香港货柜车司机靳某放火罪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1年。靳某不服,向市中院提起上诉。昨日,靳某在庭上坚称自己不是放火,而是无意失火,当时抱住赵某“不是想和她一起死,而是想救她离开火海”。但检方出示的赵女口供却显示,当时靳某将她抱住说:“反正也要死,干脆大家一起死。”
(来源:人民网-港澳频道)
(责任编辑:赵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