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十周年之际,山东省副省长黄胜要求电视方言节目在时间和时段上都要调整,时间要逐步减少,并逐步退出黄金时段(1月14日《山东商报》)。
开办方言类节目需要尊重法律,尊重受众。法律没有明确限制公民之间交流时使用方言,但却对大众传媒的语言进行了限制。为何限制媒体,因为大众传媒肩负着文化传播的特殊使命。语言文字的规范,包括了发音和词语的规范。
方言的生命力在于其语音和词语的地域性,一个省的方言也有好多,你听着舒服别人不一定听着舒服,这就决定了方言属于“小家碧玉”,小家碧玉不是不能登上大雅之堂,关键要看场合。
除了娱乐性节目,电视媒体以信息传播为己任,使用方言固然可以迎合地方民众的口味,但损害的是不懂此地方言的受众。他们也是大众传媒的使用者,方言节目变相损害了这些群体利用大众传媒的权利。所以,限制方言类节目的数量,限制其黄金时间播出并非纯粹是个法律问题,还是个大众传媒的社会责任问题。
电视语种需要丰富多彩,前提是守法和心中装着观众。牢记了这一点,舆论对电视台的议论自然会减少。
四川 刘海明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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