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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德36人特大涉黑团伙案宣判 2主犯被判死缓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1月18日18:21
  中新社常德1月18日电 (吴林芳 傅煜)36人组成的特大涉黑团伙先后实施35起犯罪活动,首犯背负7项罪名。18日,湖南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特大涉黑团伙案作出一审判决,2主犯被判死缓。

  经审理查明,自2002年以来,被告人陈学军伙同他人在常德市鼎城区武陵镇一带“混社会”,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003年至2009年初,该组织成员多次携带枪支、管杀、砍刀等凶器,有组织地实施犯罪活动35起,其中故意伤害5起,寻衅滋事13起,敲诈勒索14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1起。该团伙非法持有、储存枪支2支,并组织他人卖淫,共致1人重伤,13人轻伤,7人轻微伤,敲诈勒索获赃款12.8万元人民币。2007年2月24日,团伙骨干刘柳、周华东等将与该组织产生过矛盾的市民曾某约至常德市城区老体育中心,残忍地将其砍为重伤。

  据介绍,该组织结构严密,人数较多,纪律严格,不仅在常德市鼎城区为非作歹,称霸一方,还对区内电游赌博市场灰色行业形成非法控制,通过在电游室、赌场收取保护费,插手经济纠纷等违法犯罪手段,获利20余万元,危害一方安宁。

  经过一审判决,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组织卖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7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首犯陈学军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万元;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数罪并罚,判处主犯刘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其他案犯分别被判处1至18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的7名原告经济损失52万余元人民币。

  宣判时,判决书长达214页,法官耗费2个小时才宣读完毕。完
(责任编辑:侯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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