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右起)张学锋和张贺贺受审。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
本报讯 (记者张媛)男子酒后与他人脚踹八旬翁,致其病发死亡。昨日,被告张学锋、张贺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一中院受审。
去年5月5日凌晨2时,在房山区燕山公园附近一冷饮摊,张贺贺刚上车,发现车前有一人影,于是他上前驱逐此人。此时,刚喝完酒的张学锋路过。二人一同踢踹此人,致其心脏病发作死亡。
张学锋供述,当晚他喝了1瓶白酒、20多瓶啤酒。回家路过冷饮摊时看到给自己打工的张贺贺与人争执,于是上前。在将被害人王某踢倒后,两人离开。路人发现后报警,120赶到时王某已死亡。
王某的儿子称,父亲80多岁,患精神病。家属已提出近30万赔偿。案卷显示,二人此前均曾犯罪获刑。公诉机关认为,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而张贺贺在出狱后五年内再犯,应当从重处罚。法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