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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大代表重提禁放鞭炮 马路上都是百姓财产

来源:新华网
2011年01月28日15:05
  4天后,就是除夕。已经看得到年的影子,北京60年未遇的干燥空气里都是年味。

  火树银花不夜天,这是我们对除夕夜最瑰丽的想象,可是当浪漫主义在夜空绽放让我们养眼的同时,硫黄、二氧化碳这些现实也刺激着我们的口鼻。

  要不要禁止放炮,每到这个时候,这个问题都很让人纠结。央视配楼起火、武汉汉正街起火、杭州花都市场大火、河北正定古城南城门大火,这些年节期间的火情让人心悸,而烟花绽放中从老人到孩童的欢声笑脸又让人温暖,在“禁”和“限”之间,任何一方的意见都难以得到压倒性的胜利。

  “马路上都是老百姓的财产,

  还放什么鞭炮啊,崩着了怎么办”

  沈梦培(北京市人大代表,今年两会期间,沈代表提交了建议,要求人大常委会修改法律,禁止北京市五环以内燃放烟花爆竹):

  从北京开始限放以来已经5年多了,这些年来,北京市的生活条件变化很多了,首先是楼房增多了,人们的住宅增大了;北京市的人口数目增大了;还有北京市的轿车增加了……但是北京市的面积没有增加,北京市的空间也没有增加。除了行走着的轿车外,马路两侧还放着两排停着的机动车,甚至步行道上也停着机动车……

  现在,人民群众的财富增加了很多很多,以至于家里都放不下,要把可爱的轿车到处放!马路上都是老百姓的财产,还放什么鞭炮啊,崩着了怎么办呢。你说一个人放炮,得8个人看着,合适吗?要是真把马路上的汽车给烧着了,搁你愿意吗?

  (您家里有车吗?)我家里没车,可是烧着了别人的车,我也不愿意啊,我不是为了我自个儿,作为人大代表,我就得从老百姓安全的角度呼吁一下。

  卫爱民(北京市人大代表,当代律师事务所律师):

  我是支持沈梦培代表的观点的,就是应该禁放烟花爆竹。这主要考虑两点理由,一是北京现在的城市面貌已经发生了很大改变,不再是平房胡同的格局,高楼林立中,一个大楼里就住着上百户家庭,楼下的活动区过于狭窄,从空间上看,想要找到合适的燃放地点已经非常困难了。

  另外就是建筑物的构成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以前多是一水儿的青砖瓦房,或者是石头高墙,哪怕是土坯墙呢,其燃烧点都比较高,轻易不会被引燃,就算突然着了,疏散、扑救起来也容易;可是现在的很多高楼,它的保温层都是燃点很低的物质,有一点火星溅上去就可能引发严重的火灾,楼里的居民又很多,很可能造成大的人员伤亡。央视配楼被烟花引燃的惨痛事件应该给我们充分的反思。

  【批注】

  据报道,北京市仅2009年除夕零时到正月初五10时,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情103起,受伤403人。2009年1月28日至2月4日,全国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6057起。燃放鞭炮不仅污染空气,飞扬的纸屑、烟尘落在地面上,还会影响清洁卫生,加重了城市清洁工人的工作量。同时,爆炸声如雷贯耳,据测定单个闪光雷爆炸时,其噪声值至少在130分贝以上,远远超过国家规定的噪声标准,产生噪声公害。

  民意要求放炮,如果直接规定禁放,

  要维护法律尊严很难

  沈梦培:五环内燃放烟花爆竹容易造成人员受伤、也容易给老百姓带来财产损失,所以我强烈呼吁禁止在五环内燃放烟花爆竹,就算只有我一个人持有这个观点,我也会坚持。

  今年两会召开前,我写了北京市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平类第607号建议,题目是《春节期间在北京市五环路内应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我在建议中提出:为了保证公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北京市政府烟花办应该在2011年元旦后,再一次发布通知,春节期间在北京市五环路内应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后来,北京市政府烟花办的同志告诉我,应该结合北京市当前环境情况,建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修订《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我也已经向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我的意见。

  卫爱民:在目前的情况下,我还是不提倡直接把限放改成禁放。原因也是两点。首先,我们的政策毕竟还是要考虑民意,大多数群众希望能在过年的时候放点鞭炮,图个喜庆热闹,这样的呼声还是很高;另外,就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民意要求放鞭炮,如果直接规定禁放,我们需要拿出多少人力、物力来保证这个法律的执行力?一旦有人违禁,是否能下定决心就按违法来处理?如果做不到执法严格,违法必究,那法律的公信力何在?而目前的现实是就算有人偷偷放鞭炮,也很少被追究处罚,所以很多规定还是要考虑现实基础,这是我认为现在还不能一刀切完全禁放的最重要原因。

  王涛(化名,警长,31岁,连续5年都在除夕夜值守):

  每年除夕我们都会开巡逻车出去,每辆车上要放两瓶灭火器,确实遇到过放炮把周围半人高的草、小松树给点着的情况,但这样的突发意外不算很多。

  我们也接到过举报有人违反限定时间放炮的电话,一般在我们到场劝导后,大家也就散了。大过年的,大家都高高兴兴的,还真没遇到那种特别较劲的。

  也许禁止放炮后,我们除夕的工作量会减少点儿,但我个人认为,过年还是有点儿动静为好。这也是我们的传统习惯嘛。

  【批注】

  2009年央视大火后,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曾经做过一个调查,数千人参与,其中36.4%的人表示,春节期间自己所在的地区出现了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导致的火灾、人员伤亡等事故。尽管如此,只有29.5%的人认为,考虑环境和安全,大城市都应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83.5%的人认为,在延续传统与尊重现实之间要找到一个平衡点,做到既喜庆又安全。在被认为哪些地区一定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公众给出的排序依次为:

  燃气公司(97.3%)

  加油站(97.1%)

  化工厂(95.3%)

  文物保护区(90.7%)

  军事重地(89.1%)

  居民区(50.8%)

  或者我们可以放得更有节制?

  沈梦培:我的意见是五环之内禁止放鞭炮,但不是说整个北京就禁放了,您要想放鞭炮,就五环之外找个空地放去呗。

  卫爱民:其实要提醒大家的还是那几句,一要注意老人孩子还有行人的安全,二就是选好燃放地点,今年冬天风干物燥的,一定要多加几分小心。

  杨柏青(北京市民,家住三环边上,去年跟同事一道团购了600元的花炮,今年打算买个两三百元的小意思一下):

  我觉得炮还是要放的,不放孩子也不答应啊。但是,可以放得节制一点,比如,在预算上就本着节俭过年的精神少花点儿在这上面;在购买品种上呢,也尽量选那种声音小、烟雾少的环保鞭炮,而不是选那些个头大、药量足的巨无霸;放炮的时候呢,都到指定的街道上去,千万别握着个魔术弹跟自家阳台上就放了,太危险了。其实吧,您要不是非得感受一下自己亲手点燃鞭炮的感觉,就在大家集中放的时候,到街上走走看看闻闻,就挺热闹、过瘾的了。

  【批注】

  据报道,受不利气象条件和元宵节燃放烟花爆竹的双重影响,2009年2月10日北京市出现了非常严重的污染天气,空气中硝烟弥漫,空气质量五级,污染达到了重度污染程度。

  【围观】

  没有硝烟就没年味?

  @jefferys:爆竹燃放不仅仅是一个安全的问题,还是一个文化的问题,要治理的根本也应该在文化上。禁的执法成本高于限,大禹治水贵在“疏”而不是“堵”,如果要“堵”,也应该堵源头抓根本。如果说禁的源头在于它的危险性,那么每天电视的主要内容就是像禁毒那样循环播放“爆竹的罪行”或许能够有些效果,但对于一项目前的主流文化,这可能吗?

  @w:没必要把放鞭炮提到文化的高度。过去我们的文化里还有杀人祭天、三妻四妾、神棍巫医呢?不是全都合理地不见了吗?还有今日社会之种种劣行,也同样构成了我们文化的一部分,也同样当在革除之列,虽然未必能如愿。

  @Jensen:没有了硝烟味,我就觉得这个年没有年味。我喜欢在三十的晚上走在大街上,听着爆竹声,看着烟花,闻着硝烟味,然后对自己说:春节快乐。

  @jove:禁止很多习惯都可以找到充分的理由,而实际上禁止某个环节并不见得就是这个问题的所有答案。也许我们可以这么问:我们应该做什么来减低烟花对环境的污染、减少对其他人的潜在危险?

  @自由主义:烟花是不是应该禁止,我不晓得答案。但是我不愿意活在一个什么都被禁止的地方。

  @灰常稀饭:取缔啊,禁止啊,都是最没创意的下策。如果政府能在过年的时候,给大家创造出更多的娱乐项目活动(不是说春晚这种节目),能够填补不放花炮的那点儿心里缺憾,想必问题就好解决了。

  @kid:难道禁放就代表进步?放鞭炮只是要个气氛,留些童年回忆,过年的记忆里,放炮应该占据了很大一部分。另外,鞭炮牵扯到了很多利益集团,如果现在有个东西可以替代鞭炮,那就再好不过了。 (来源:北京晚报)
(责任编辑:侯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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