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2月4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最高人民法院日前统计,2010年共出台司法解释20件。
其中民事类司法解释9件,刑事类司法解释8件,行政类司法解释1件,其他类2件。去年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废止了37件与现行刑法、刑事诉讼法不一致的司法解释及司法解释性文件。同时,侵权责任法正式实施后,最高人民法院又清理了与侵权责任法不一致的司法解释,完成了相关清理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针对案件量大、矛盾复杂、处理难度大的民事案件,出台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劳动、旅游,几乎与每个公民有关。
最高人民法院去年单独或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及涉及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司法解释,最重要的对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细化了定罪量刑的标准。为破解“执行难”问题,进一步加大执行威慑力度,配合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为解决因财产刑执行不到位导致的“空判”问题,出台了《关于财产刑执行问题的若干规定》等司法解释。另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日前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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