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口2月11日电 (张振汉)记者11日从海口警方获悉,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海口警方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集中收送和救助行动。
当日14时,海口警方组织各分局开展集中统一行动,龙华分局、美兰分局、琼山分局、秀英分局、保税分局及市局治安支队共出动警力350余人,巡查了海秀东路彩虹天桥——明珠广场路段、解放西路、南海大道及龙昆南路交叉口等重点路段。
琼山分局治安大队及国兴派出所在巡查中根据群众举报称:红城湖小区旁边半拉子楼有行乞人员问题。国兴所立即组织民警对该楼进行检查,并将李某(男,贵州人)及其妻子、小孩等5人带到所内进行询问。经查,2011年2月10日晚,李某妻子杨某(女,贵州人)带着其三儿子李某(男,3岁)在海口市明珠广场处行乞后返回住处。现李某及其妻子、小孩的身份情况正在进一步核实之中。除此以外,清查中未发现街头乞讨儿童现象。
据介绍,海口警方将从2月11日至2月17日为此次行动重点整治期,以各分局为单位开展集中行动;2月18日至3月10日为巩固加强期,各单位继续根据职责分工,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发现一起救助一起,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据了解,为确保行动取得成效,警方将采取以下主要措施:一是加大打击查处力度。对携带未成年人在红绿灯路口、马路中间拦截车辆行乞的成年人,一律予以治安拘留,幼儿送市民政局福利院看护;经公安机关处罚后又再次违法行乞的成年人,一律实行劳动教养。
二是认真核查报警线索。对媒体、微博、群众举报的线索,警方将逐条认真核查;对查获的案件线索,做到件件有记录,件件有人管;坚持解救与打击并重的原则,及时开展调查工作,确保打击有力,解救到位。
三是积极开展收送救助。主动会同民政、城管、卫生等部门,将流浪乞讨未成年人送至福利院实施保护性救助;对亲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的,予以训诫警告,交有关部门加强教育管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予以处理。
四是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来历不明的流浪乞讨未成年人一律采集DNA样本和指纹,拍下相片,经检验后将数据录入全国打拐DNA数据库和指纹库,以便比对查控。
(责任编辑:周径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