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洋 通讯员辛祖国)公交车售票员因与公司产生矛盾,用香烟引燃车辆未遂。记者昨日获悉,24岁的北京人赵冉涉嫌放火罪,被公诉至朝阳法院。
公诉机关指控,去年10月8日21时许,赵冉因工作与公交公司产生矛盾,产生了报复心理。
在公交总公司第五客运分公司第五车队杨闸停车场内,赵冉故意将点燃的四支中南海牌香烟,分别放在停驶的公交车车厢第三个车门右侧四个坐椅上,企图引燃该车辆。当公交总站相关工作人员发现时,燃烧的香烟已经导致背向车门的两个坐椅大面积烧焦碳化,坐椅正上方内饰板软化变形。随即,火情被扑灭,避免了一场火灾,并无人员受伤。
公诉机关认为,赵冉无视国法,为报复他人,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据悉,本案将于近日开庭。
作者:刘洋 辛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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