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12日电
(杜海涛、殷铭)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简称药品GMP)12日对外发布,将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新版药品GMP加强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强化药品生产关键环节的控制和管理;全面强化了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细化了操作规程、生产记录等文件管理规定,增加了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新《规范》还进一步完善了药品安全保障措施,引入了质量风险管理的概念,主动防范质量事故的发生,并且提高了无菌制剂生产环境标准,增加了生产环境在线监测要求,提高无菌药品的质量保证水平。新版药品GMP达到了与世界卫生组织药品GMP的一致性。
(来源: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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