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先生拿着妻子的银行卡到道滘镇嘉荣十八超市旁的柜员机取钱,两天后,他补办存折时发现存折上余额不对。他向银行咨询才得知,取款当晚银行柜员机被安装不明物体,包括他在内的18名储户信息均被盗。
在彭先生补办的存折上显示,卡上5200元余额被人分两次取走,仅剩70元。银行方面称,彭先生取款当晚柜员机被身份不明人员安装不明物体。发现问题后,银行次日就针对包括郑小姐在内的18名客户向相关银行通知了上述情况,并对行内客户进行止付。
在与银行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后,彭先生妻子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调查后认为,彭先生作为妻子委托人,在使用银行卡时本身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判处银行赔偿彭先生妻子5208元。
信息时报记者 聂奇文 见习记者 廖喜张 通讯员 廖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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