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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对保障房用地供应不足市县 停供商品房用地

来源:人民网
2011年02月16日10:11
  继贯彻落实国务院“新国八条”江苏细则出台后,昨日召开的江苏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再传消息:今年国土资源工作重点之一是“以切实保障民生为根本,积极贯彻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其中,围绕加大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首次提出,对保障房用地供应不足的市县,暂停其商品住宅用地供应。

  保障房用地供应

  务必确保

  省国土厅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督促各地做好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编制执行与发布工作,关注落实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执行情况。对未按规定落实计划的,暂停其商品住宅用地公告发布。

  该厅同时要求深入开展闲置土地清理的处置工作,对囤地炒地闲置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将纳入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体系信息管理系统,禁止其参与土地竞买活动。

  省国土厅副厅长吴震强告诉记者,暂停商品房用地公告发布,意味着停止向商品房供地,不得实施商品房用地的招拍挂。他认为这是一条很严厉的政策,将会推动全省保障房建设。

  着眼土地源头供应

  疏比堵好

  “着眼于房地产市场的根本源头土地市场进行调控,政府的思路是对的。”南京大学孟祥远博士认为,对于土地市场的调控,我省将重点放在了引导地方政府避免功利、短视上,切实增加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用地供应量。如果真能得到执行,那对稳定房价大有裨益。

  “疏比堵好。”孟祥远说,我省土地调控政策一方面要求落实保障房用地,另一方面则严查并盘活闲置用地,着眼于源头供应的角度来考核,这比过多地压制需求更为有效。不过他同时担心,保障房用地供应不足的市县暂停商品房用地供应,这一条新规或将客观上引发商品房用地供应的不足,而一旦商品房用地不足,又将影响上市量,从而成为房价上涨的一个“借口”。

  调整土地出让制度

  还须尽早

  江苏新近出台的贯彻落实“新国八条”细则指出,“要按照保障性住房年度目标任务,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确保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地块”。

  南京市国土局相关人士昨日表态说,2010年,南京保障房供地基本到位。全年完成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483.1公顷(7246.5亩),相对于前3年年均240.8公顷(3612.3亩)的供应水平翻了一番。“2011年,我们将确保保障性住房、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

  孟祥远却坦言,在“土地财政”背景下,土地保值增值始终会是地方政府的追求,出售最少的土地获取最大收益,这个很难改变。“去年不少城市土地供应量大幅缩减,然而地价却仍在大幅攀升,可见土地供应的量与房价并不构成直接关系。”

  南京工业大学不动产研究所副所长吴翔华也不乏担忧:今年1月份至今,全国已有21块商品房用地流标。“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市场好的时候自然会多推地,不好的时候则少推地。既然有这么多地块无人接手,为什么还要多推呢?”

  专家们呼吁,还应从限地价和改变土地招拍挂“价高者得”制度入手,进一步稳定房价。

  记者注意到,地产名人任志强昨日也发表了名为《再论土地出让制度对房价的影响》的博文。他认为改革方向有三:一是适应快速城镇化的发展趋势,扩大城市土地供给;二是改革招拍挂出让方式,不以土地价格的高低作为竞争标的;三是将批租制转换为年租制,并与房产税合并征收。(记者 汪晓霞 周静文 实习生 倪方方)

  作者:汪晓霞 周静文 倪方方 (来源:新华日报)
(责任编辑:郑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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