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1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相关政策从文件印发次日起在全市实施。北京市此次对非北京市户籍居民购房的限制,是目前全国各城市出台的限制措施中“门槛”最高的。
【关键词】限购令 非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需5年社保或纳税证明,遏制投资投机 北京市落实“国八条”的调控政策细则,分为八个部分,共15条,包括落实政府责任、全力做好住房保障、加强税收征管、切实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严格用地供应管理、合理引导需求、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和加强舆论引导等方面。
16日下午,北京市房地产业协会副秘书长陈志与媒体进行了专项沟通。他分析说,15条措施既包括税收、信贷、土地供应等经济手段,也包括了限购等行政手段。
限购令是新一轮楼市调控的重要内容。北京的“门槛”在哪里?
细则规定,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下同)、持有北京市有效暂住证在北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北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则暂停向其售房。
与北京去年出台的限购措施相比,新的限购方案更严格,一是对多次购房、不符合条件的非本地户籍居民购房,由限贷升级为限售;二是由不考虑家庭住房存量,到存量、增量全面限制。
即使相对已出台“国八条”实施细则的城市,北京的“门槛”也高出不少。有业内人士评价为“楼市回归居住本质,投资投机需求将归零”,楼市成交量下滑将成必然。
调控细则同时要求,将加强对购房人资格的审核,弄虚作假将受查处,确保限购政策落实到位。
据了解,北京市与此相配套的查验系统即将推出,不管本地还是外地居民家庭,在北京是否已有住房、有几套住房、是否有连续5年社保或纳税记录等,都可方便核验。
配合限购政策,调控细则重申加强房地产市场的税收征管、切实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北京市存量房交易最低计税标准,2006年以来由于市场变化等原因尚未调整。2010年以来,北京市地税局多次研究,目前已基本完成价格测算、更新,将另行发文调整。
北京作为首都的特殊地位,吸引着全国的购房需求。那么,到底有多少外地人在买房?有多少人在买二套、三套房?记者从北京市有关部门了解到,今年1月,非北京市户籍居民购房比重达到44.8%的历史高点,也就是说,成交十套房,外地人买了四套半。购买第二套、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今年1月分别占总数的9.9%、2.5%。据介绍,这个数字是按购房者身份证统计出来的。来自另一个渠道的统计表明,目前在京居住半年以上的外地人口接近800万。
【关键词】保障房 “十二五”新增保障性住房100万套,缓解住房难 为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北京“双管齐下”——一是限购令,一是保障房。
过去5年,北京保障性住房累计新开工面积3648万平方米,约占同期全市住房总规模的1/3,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的1.2倍,已累计解决35万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在此基础上,北京加大力度建设保障房。
细则规定,“十二五”期间,北京全市计划建设、收购各类保障性住房100万套,比“十一五”翻一番,全面实现“住有所居”目标。在2011年,北京将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20万套以上,发放租赁补贴2万户,竣工保障性住房10万套。
同时,北京将全面推进旧城保护性修缮和人口疏解工程,基本完成门头沟采空棚户区等“三区三片”棚户区改造任务,启动京煤集团房山矿区等五片棚户区改造工作。
在广受关注的公共租赁住房方面,北京今年也将全面启动申请、审核、配租工作,年底前实现配租入住1万户以上。为此,除了落实“国八条”中的要求,北京还将积极与金融机构合作,落实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中长期贷款。
两个住房体系互补,做好保障房工作,无疑也将降低商品房市场的需求,缓解房价上涨的压力。
要建房,需有地。在土地供应方面,北京市将增加有效供应,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占全市住房供地的50%以上,各类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年度供应总量的70%。
刚刚过去的2010年,北京市政策性住房用地供应已占住宅用地供应的52.8%,新开工政策性住房套数占全市新开工住房的61.5%,住房供应结构进一步优化,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在商品住房方面,用地计划供应量也将不低于前两年年均实际供应量。“限房价、竞地价”的经验,将在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中全面施行。对于逾期未开工、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行为,将予以查处。
【关键词】问责制 北京决心把调控目标当成倒逼机制 为调控房地产市场,2008年以来,北京市3年间出台了5个意见,推出了一系列调控政策。
新一轮的措施“严”字当头,提高认识在前、公示目标于中、行政问责于后。
“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这次房市调控当成北京转变发展方式的一个倒逼机制来看。”北京市委书记刘淇这样明确要求。
北京市目前的投资结构中,一半左右与房地产相关。房地产市场的升与降,对北京市经济运行的影响可想而知。
北京市分管经济工作的一位领导坦率地说:此次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不仅影响到购房者;长远看,也将对整个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甚至行政运行方式带来影响。所以,确保目标实现,还需要问责制来保驾护航。
据介绍,北京市将根据2011年全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合理确定该市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此次出台的《意见》中,有多条与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约谈问责机制相关。如,第十二条要求下属各区县政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责任;第十三条要求各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第十四条明确了对住房保障和房地产调控工作不得力的,将进行约谈和问责。本报记者 朱竞若 王明浩 余荣华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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