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澳门2月17日电 (记者 龙土有)澳门行政会17日发布消息,该会日前已完成讨论《经济房屋的建造及出售制度》法案。行政会发言人梁庆庭称,未来的经屋将全部由特区政府主导建造,解决居民的实际住屋问题。
随着近年澳门经济快速增长,原有的经济房屋的建造及出售制度已不能配合现今社会的发展,澳门行政会经讨论认为,有必要作出修改,以纾缓及协助解决有实际需要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住房问题。
法案建议,取消房屋发展合同制度,经济房屋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或房屋局主导建造;另外,澳门居民申请经屋的其中一个条件,是由现行的住满5年改为未来的经屋申请人须是年满18岁的澳门永久性居民。
法案还建议,由行政长官设定申请经屋的收入和资产上限;经屋的禁售期则由现行的6年延长至16年;申请人和家庭成员及其配偶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不得在澳门拥有居住用途的物业或土地等。
据悉,该法案稍后将会送交立法排期,进入立法审议程序。
澳门房地产联合商会会长毕明对记者表示,特区政府修订经屋制度合理,经屋禁售期由现行的6年延长至16年,对整体房地产市场有利,不会“炒楼、排队”循环不息。
(责任编辑:侯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