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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十五条”细则实施 昨起暂停所有购房网签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11年02月19日04:16
  本报讯 因北京“十五条”细则的实施要对购房人资格进行审查, 从昨天起,北京市房屋交易权属系统和网上签约系统将暂停所有房屋网上签约,进行系统升级。但购房人可以放心,开发商、二手房经纪机构和各区县网签服务窗口可用临时购房资格审核网站,继续对符合条件的购房家庭进行信息填报核验,下周四即2月24日9时起,审核通过的购房人可在房屋交易权属系统和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按正常程序进行签约。这是昨天市住建委公布的。

  2月16日,备受关注的北京“国八条”细则被业内称为北京“十五条”的实施细则出台,并从17日开始执行。根据该细则,北京买房“限购令”有了新规定:即对已有两套以上房产的本市户籍家庭和已有一套以上房产的非本市户籍家庭限购;对已有一套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和有本市有效暂住证、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在京无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和去年的北京“限购令”不同,新北京限购令限购标准改为看家庭名下的房产是否超标为主。

  当天晚上,市住建委出台了《关于落实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限购执行细则。即居民家庭已拥有住房包括已经完成房屋产权登记的住房和已进行网上签约但尚未完成产权登记的住房,今后市和各区县住建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在网签和产权证办理两个环节同时查购房资格。而购房人在购房前需向开发商、二手房中介或各区县房产交易大厅存量房网签服务窗口,提交包括《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等在内的“证明自己符合购房资格”的材料,初步核验符合条件的,上述单位才可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系统中填报认购核验信息。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购房家庭资格进行核验。通过核验的购房家庭,方可办理网上签约手续。同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将作为合同附件,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一并提交。

  “目前,我委正在进行认购签约信息系统的升级调试工作。”昨天,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强调。而新政执行后,离新认购签约信息系统正式上线前还有一段过渡期,市住建委16日晚上也出台了一个过渡期进行购房资格审核、签约办理的“临时方案”:17日开始,购房人可以按相关规定提交购房审核资料给开发商、二手房中介或各区县交易大厅存量房网签服务窗口进行初步核查;对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上述单位可登录临时购房资格审核网站填报核验信息。

  “而从今天开始,房屋交易权属系统和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进入升级阶段。升级期间暂停所有房屋网上签约,其间,开发商、二手房中介和各区县房产交易大厅存量房网签服务窗口按"过渡期方案"用临时购房资格审核网站填报核验信息。2月24日9时起,审核通过的购房人可在房屋交易权属系统和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按正常程序进行签约。”上述负责人强调。

  作者:余美英
(责任编辑:李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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