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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丛台区法院诉调对接化解矛盾 8户拆迁“钉子户”主动搬迁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2月19日10:14

本报记者马竞曹天健本报通讯员丁力辛

安全里小区拆迁改造是河北省邯郸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该小区3号楼紧邻繁华的中华大街,尽管有关部门在5个月的时间里曾给3号楼的拆迁户做了许多工作,可仍有8户居民就是不肯搬迁。

最终,化解纠纷的担子压给了丛台区法院。院长王晓平对法官们提出明确要求:要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对群众的合理要求,要想尽一切办法满足。

这天,丛台区法院法官终于电话联系上3号楼居民林某,并和林某约定当天下午4点在其家中面谈。下午3点30分,几位法官提前到了林家,可一直等到约定时间已过林家仍无人应声,打林某手机一直关机。法官们饿着肚子一直在林家门口等候,直到晚上9点半,林某才回到家。

经过耐心了解,法官们获知,林某几年前下岗,和妻子靠打工维持生活,还要供儿子上大学,日子过得十分拮据。林某之所以迟迟不搬,并非成心要当“钉子户”,而是确实拿不出钱回迁,房屋置换又达不到自己的要求。看到上门的法官们态度如此真诚,林某对置换房屋的位置、环境、楼层、面积等提出了具体条件。待法官们了解完情况做好林某的安抚工作时,已是午夜时分。

随后几天里,法官们先是通过房屋中介为林某找房。因时间短难以找到林某满意的房子,法官们便动员其回迁。看到林某有顾虑,法官们找来相关材料让他全面了解开发商建回迁楼的情况,还把他请到法院与开发商老总面对面沟通交流。开发商老总详细向林某一家介绍了其公司的资质以及回迁房户型优惠政策、付款方式等情况。

法官的诚意打动了林某,他最终同意回迁。但林某的经济状况不好,只能选择小户型,可回迁房只剩下了大户型。就在林某一筹莫展的时候,法官们又帮他在回迁户中找到了一户想以小户型调换大户型的住户,林某非常满意,当天就签了回迁协议。

就这样,在丛台法院法官的努力下,安全里小区的8户“钉子户”全部搬迁。

2010年,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采用诉外调解、执行和解等诉调对接的方式,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增国评价说:“丛台区法院积极探索和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执行联动机制和涉诉信访机制,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努力实现调解无反悔、裁定无异议、生效执行无申诉、判决上诉率低的和谐办案目标,提高了社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本报邯郸2月18日电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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