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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上涨趋势未变提醒两个“让利于民”

来源:沈阳日报
2011年02月21日02:04
  刘凯玲

  1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情况日前发布。从数据来看,1月份,近九成(87%)大中城市新建住宅价格较上月上涨。全国房价上涨趋势没变。(2月20日《海南特区报》)

  按照惯例,正常房价收入比3至6倍,然而不少城市的房价收入比出现了严重扭曲。国家统计局以网签数据取代房企直报,发布新版房价数据,值得肯定。但房价上涨势头依旧,令人忧虑。为此,中央出台一系列楼市调控政策,从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提高首付比例,到全额征收二手房交易营业税;从发布限购令到部分城市试点房产税。

  中央遏制房价上涨过快的决心很大,投机购房也得到了一定的遏制。但是,投机购房有向二线城市、中西部城市扩散,甚至向县城蔓延的趋势。近期有报道说,河南省光山县是国家级贫困县,但目前该地区的房价已经炒到了3000元/平方米,而且这个价格买到的只是“图纸房”,即只拍下一块土地,拿出简单的户型图就可以出售了。这实际上是在提醒楼市调控政策急需安装制度补丁,避免中小城市与县城成为楼市调控盲区。

  换个角度讲,房价过快上涨不全是购房者投机炒房惹的祸,地方政府过分依赖房地产财政、开发商始终不放弃暴利思维更值得警惕。尽管有开发商自曝“亏本销售”。但是事实证明,房价暴利并未剔除。国土部一份调查曾爆出“地价二百五房价二万”猛料,深圳市政府回购商品房,泄露出“成本五千市场均价三万五”的秘密。去年更有开发商自曝利润百倍。在严厉的调控政策之下,全国房价仍全线飘红,令人费解。更令人担忧的是,尽管政府供地计划增加,但是价格畸高的商品房建设如火如荼,低收入百姓渴盼的保障房“半遮面”。

  虽说住房消费已经进入了市场化时代,房价走向应由消费者与开发商在市场框架内博弈。但是从构建和谐社会层面看,作为百姓重要生活资料的自用住房,不仅仅是一种商品;它实际上带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是政府的职责。因此,遏制房价过快上涨,除了遏制炒房以外,需要两个“让利于民”:开发商要放弃暴利思维,还原房价成本;地方政府要培植新经济增长点,减少对房地产财政的依赖,降低地价、税费让利于民,把保障房项目做好做实,挤出楼市暴利。

  如果开发商不放弃暴利心态,地方政府不走出卖地财政怪圈,仅仅遏制投机炒房,恐怕不仅按不下畸高房价,房价泡沫反而会愈吹愈大,一旦破裂,后果不堪设想。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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