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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上缴红利吝啬,何谈全民共享

来源:燕赵都市报
2011年02月22日14:28

  财政部日前发布数据显示,全国国有企业2010年实现利润19870.6亿元,同比增长37.9%,其中化工、电力、有色、交通等行业利润增长超过1倍。国企利润非常可观。然而,2010年国企近2万亿的利润,上缴国家红利只有440亿元。(2月21日《人民日报》)

  国企上缴红利是一个社会反响很大的问题。从国有企业的性质来看,国企利润应该全部上缴,应该使用到全民身上。国企是国家的,股东是全体人民。人民作为股东享受国企经营成果是理所当然的。国企在计划经济时代,国家统分统销,国企利润全额上缴,那时虽然效率低下,但基本实现了全民共享。在改革开放实行利改税后,国企上缴利润变成了所得税形式征收,那个时期国企所得税远远高于其他经济组织。随着与其他性质的企业缴纳一样的所得税后,国企基本上就把全民股东甩在了一边。国企与其他性质的企业平等缴纳所得税,但却忘记了应该给最大股东——— 国家(本质是人民)回报经营成果。这是国企改革的一个漏洞。

  可以说,从上个世纪利改税特别是所得税所有企业平等以后,国企将巨额利润占为己有。在利润分配的利益博弈过程中,企业利用信息不对称进行“内部人控制”,从而提高管理层薪酬、增加职务消费、滥发奖金、超标准福利。一些国企员工享有的高额工资、奖金和福利,不断加剧分配差距;国企财大气粗的产能扩张、资本扩张,不断挤压民间资本的发展空间。枉背了一个全球最赚钱银行、全球最赚钱电信公司、全亚洲最大石化企业的虚名,十几亿人却没有享受到自己作为股东的任何成果,相反,央企、国有金融企业却屡屡与民争利。实际上,国企有今天的成果是以牺牲无数老职工为代价的,是以牺牲无数民企的发展空间和环境为代价的。

  所以,一段时间以来,要求国企上缴国家红利的诉求越来越强烈。终于,时隔将近20年后,国家于2007年开始收取央企、国企5%—10%的利润红利。今年要求对央企(2家粮棉储备的央企除外)统一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缴比例,并扩大征缴企业范围。中国烟草等15家央企须上缴企业税后利润的15%;中国铝业等78家企业上缴税后利润的10%;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等33家企业上缴税后利润的5%。

  然而,实际执行结果却让广大民众吃惊。从利润增长的绝对额度看,2010年国企利润达到了近2万亿元,而上缴红利竟然只有440亿元,比2008年、2009年的547.8亿元、873.6亿元少得多。从增幅看,2010年国企利润增幅达到37.9%,其中化工、电力、有色、交通等行业利润增长超过1倍,而上缴国企利润平均只有2.2%。从收缴范围来看,全球最赚钱的银行竟然不给国家上缴一分钱红利,不给全民股东一分钱回报。如此何谈全民共享国企改革成果?

  我国经济虽然飞速发展,但却欠账太多。比如,中国已经快速进入老龄化社会,社会保障欠账将越来越多。填补社会保障资金窟窿,国企大有作为。因此,应该迅速提高国企上缴红利比例,并且尽快把国有金融企业纳入到上缴红利范围。这是对全民负责,这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好事,这样才能真正让全民共享经济特别是国企发展的成果。

  □余丰慧

(责任编辑:new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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