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讯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透露,目前,我国耕地面积约为18.26亿亩,比1997年的19.49亿亩减少1.23亿亩。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近日审议《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家粮食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时指出,近一时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土地资源的稀缺性逐步显现,保护耕地的压力不断增大。
作为世界第一人口大国,我国用全球7%的耕地养活了世界22%的人口,成功解决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一直被看做值得自豪的成就。但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在审议中清醒地指出,“目前,我国人均耕地面积由10多年前的1.58亩减少到1.38亩,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0%”,道出了我国严格保护耕地的极端重要性。
“当前,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方在房地产开发、城区改造和各类园区建设中,仍然存在着占用耕地、城郊菜地甚至基本农田的现象。”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在审议中这样分析当前耕地保护的严峻形势。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王小映指出,中国人口高峰还未到来,粮食总量的需求将继续扩大。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必须保有一定数量的耕地。
保护耕地的主要挑战来源于城市和小城镇的快速膨胀和农村建设用地的扩张。此外,土地利用粗放浪费、违法违规用地十分普遍。
鉴于耕地保护的严峻形势,2008年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各级政府对当前耕地保护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在近日的审议中发出这样的呼吁,并提出了进一步严格保护耕地的意见:一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二是加强对土地“占补平衡”的管理,耕地实行先补后占,不得跨省区市进行占补平衡,保证新补充耕地的质量。三是有序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要严格限定在试点范围内,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后节约的土地仍属农民集体所有、用于农业生产。
发展改革委在有关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家粮食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中提出了严格保护耕地的具体措施: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提高粮食产区耕地保护的积极性。
(责任编辑:周径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