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商丘虞城县年仅3岁的小男孩宏宇会骑电动三轮车,而且还拉着奶奶和弟弟,去看病或赶集。交警说,这样危险也违法,监护人监护不到位。
□记者 陈海峰 实习生 曹杰 文图
前日下午,记者在虞城县谷熟镇四座楼村见到了正骑着电动三轮车载奶奶和弟弟去邻村姥姥家的小宏宇(如图)。
看到记者拍照,小宏宇有些害羞,减慢了速度,但看到一辆三轮车超过去后,小家伙说“我能撵上前面的车”,说完就加速,被记者制止。
宏宇的奶奶说,宏宇的爸妈常年在外打工,宏宇出生喝圆桌酒时,他姥姥家送来了一辆电动三轮车做礼物,去年9月的一天,她回家后发现电动三轮车和宏宇都不见了。
“当时吓得不轻,村里找遍都没有找到人。”后来往宏宇的姥姥家打电话,才知道宏宇骑着电动三轮车走亲戚去了,“俺家离他姥姥家有3里多路,不知道他咋骑过去的”。
平时弟弟生病,奶奶骑车无法抱,也都是小宏宇代驾。有时候,他还载着奶奶和弟弟去乡里赶集。
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陈振宇说,按照相关法律规定,12岁以下不得驾驶非机动车辆。年仅3岁的孩子驾驶电动车属于监护人监护不到位,是交通安全意识薄弱造成的。
“3岁的孩子完全没有认知和控制能力,也缺乏民事行为能力,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话监护人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陈振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