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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自建站点上传影视剧 高校内网频惹侵权官司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2月26日14:14
  “没事就到校园网上看一些最新的电影、电视,很方便,更新的速度也很快。”北京市某高校的研究生王彪对《法制日报》记者说,校园网上的一些资源基本上都会先于一些商业网站正式播出的时间,对于学生来说是一个很“好用”的资源渠道。

  然而,正是这样“好用”的渠道,近年来频频让一些高校惹上侵权官司。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此类侵权也困扰了不少业内人士。

  高校内部网频惹侵权官司

  据记者了解,高校的免费资源历史由来已久。很多学生建立的上传资源的站点还会代代相传。

  “校园网上的影视资源很早以前就有了,还有不少是学生自己建的上传影视资源的站点,这些站点会一届一届传下来。”王彪说,“都这么多年了,大家都用习惯了,也没出什么问题。”

  不过,王彪所说的这种“习惯”,有时候还是会“出问题”。近日,对电视剧《潜伏》享有独占专有网络信息传播权的乐视网,发现内蒙古科技大学的校园网上出现电视剧《潜伏》,而此前,乐视网并未向内蒙古科技大学校园网授权播放此剧。于是,乐视网向法院提起诉讼。

  乐视网法务总监刘晓庆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内蒙古科技大学在其创办的网络上提供在线下载电视剧《潜伏》的服务,下载次数已经达到30000余次,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侵犯了乐视网的网络信息传播权。

  “我们拥有电视剧《潜伏》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拥有其转播权、转售权和独立打击信息网络传播权盗版权,所以我们依法对内蒙古科技大学提起诉讼。”刘晓庆说。

  内蒙古科技大学则认为,虽然网站是学校办的,但是涉案电视剧站点是学生设立的,且此站点属于非盈利性质。

  此案经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内蒙古科技大学赔偿1000元。

  “我们会对此判决提起上诉。”刘晓庆说,作为一家经常性购买影视资源网络信息传播权的网站,近年来,乐视网遇到此类高校所办网站侵权的情况很多。仅2010年,就发现山东、河北、湖北、辽宁、内蒙古等地的10余家高校所办网站有类似侵权行为。

  公开资料显示,随着我国版权维护的推进,校园网站涉及侵权的案例不断增加。2005年4月,因为图书《白领高手》的电子版被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上传到校园网上,该书的3位作者以著作权被侵犯为由,将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类费用4万元。

  2006年3月11日,音乐组合“羽泉”发现,兰州大学校园网未经授权,提供了“羽泉”的41首歌曲的下载服务。“羽泉”欲将兰州大学告上法庭,并索赔20.5万元。最终,双方经过调解,兰州大学关闭了提供下载服务的音乐网站。

  2010年7月,华中师范大学的内部局域网上播出电影《无极》,拥有该影片在中国大陆网络版权的广东中凯发展有限公司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华中师范大学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华中师范大学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侵权损失等共计5.44万余元。据媒体报道,华中师范大学始终否认曾在内部网上播放《无极》,并进一步指出,学校在内部网播放电影,只为教育用,不为经营。

  王彪告诉记者,目前在高校的校园网中,很多影视资源都是学生自己上传到校园网络平台上进行资源共享的,而这些资源一般都是从网络上下载的。“我们也不知道这种下载、上传属于侵权”。

  监管漏洞致网站侵权现象频发

  刘晓庆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虽然高校内部网络未经授权提供影视剧播放或下载服务的现象由来已久,但是这种情况并未得到有效遏制。在诉诸法院的案例中,高校大多辩称其提供在线播放或者下载的行为是以教学为目的的合理使用,可以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向权利人支付报酬。

  “如果确实是为了教学而合理使用是可以的。但是,是否是合理使用应当以实际行为来判定,而不是以身份来判定,这并不能成为侵权的一个借口。学校所办网站未经合法授权,提供影视剧在线播放或者下载服务明显不符合著作权法。”北京市委政法委党校姚捷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目前高校所办网站侵权播放影视剧的情况并不少见,在起诉学校涉嫌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案件中,法院一般认定学校未经合法许可擅自在其主办的网站上提供影片的在线播放或者下载服务, 不符合合理使用的有关规定,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但是,在刘晓庆看来,在高校所办网站涉嫌侵权的维权诉讼中,经常会感到尴尬。

  “一方面,侵权的事实明显清楚;另一方面,学校赔偿数额一般都很低。”刘晓庆告诉记者,以乐视网为例,在高校涉嫌侵权的诉讼中,乐视网获得的赔偿金额一般是1万元到2万元,内蒙古科技大学侵权一案中,甚至只获赔1000元。但是,要获得一部电视剧的独播权,一般每一集的费用在几百万元左右。所以,获得的赔偿甚至不足以弥补诉讼费用,更毋论处罚性的赔款。而且,更多的诉讼通过调解结案后,高校没有给予赔偿。

  “从目前来看,处罚力度的不足在某种程度上纵容了这种侵权行为,这很不利于我国版权市场秩序的规范。”刘晓庆说,要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应当加大行政监督力度,建立起全国性通畅的举报反馈机制;另一方面应当加强司法对此类案件的惩罚力度。

  “出现这种情况与法律上的一些不完善、监管上的漏洞相关。法律应当进一步完善,将网络上的作品作为重要的知识产权来保护,有关主管部门应该加大监管力度,对违法行为的处罚要落到实处,这样才能有效遏制高校所办网站出现这种侵权现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高校的领导和相关部门对高校所办的网络也负有监管责任,应该加强对高校所办网站的监管。一旦出现了这种侵权行为,要鼓励被侵权者主张自己的权利,这样在维权的同时也可以更好地促进我国法律的发展。

  刘晓庆认为,遏制这种侵权行为,最关键的还是要提倡高校网络自律,提高版权意识。如果高校是出于教学的目的使用影视资源,可以与相关权利机构协商;如果是想要在网络上播放影视剧等,可以与一些拥有网络播放权的单位依法进行合作。(记者任雪 实习生赵晨熙)
(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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