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昌2月28日电(王剑)中新网记者28日从中国保监会江西省保监局新闻发言人胡文捷处获得证实,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办理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被江西省保监局点名通报批评。
江西省保监局28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通报,该局在行政审批中发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江西省分公司)提供虚假保险兼业代理行政许可材料,申请办理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
通报称,人保财险江西省分公司于2010年12月向江西省保监局提交的《关于申请办理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请示》(赣人保财险发〔2010〕4号)中,拟申报兼业代理资格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有修改痕迹。
经江西省保监局核查,人保财险江西省分公司申请兼业代理资格的45家单位中,有34家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存在修改和变造,占比高达76%。如:广昌县昌胜物流有限公司实际注册资本为50万元,变造后的注册资本为250万元;萍乡市鑫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实际注册资本为10万元,变造后的注册资本为200万元。
通报称,2010年6月,人保财险江西省分公司公司也曾发生对拟申报兼业代理资格的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主营业务部分,进行人为修改和变造的现象。
江西省保监局认为,人保财险江西省分公司多次发生提供虚假行政许可材料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保险法》和《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损害了行政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反映出该公司在内部管控方面存些问题和漏洞,现对该公司进行通报批评。
中新网记者28日电话联系人保财险江西省分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罗建国,罗建国表示他本人不清楚该事件,公司领导都在外开会,无法接受采访。
据中国保监会颁布的《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保险兼业代理人是指受保险人委托,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为保险人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 保险兼业代理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保险兼业代理人在保险人授权范围内代理保险业务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保险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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