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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解析陈光标 现金救穷成“慈善暴力”待商榷

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2011年03月01日09:32

  陈光标坦承,其过多的社会慈善活动影响了企业经营。而其现金救穷的高调慈善方式再惹争议

  有“中国首善”之称的江苏黄埔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光标,素来喜欢采用以发现金为主的高调慈善方式捐款,频频引来争议。近期,陈光标再秀捐款“现金墙”、携亿元巨款往台湾发红包、承认公司出现经营困境等惊人之举,又再次将其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

  学者认为,陈光标的善心值得发扬光大,但他的善行是否妥当却值得商榷。

  焦点高调行善是为“作秀”?

    正方:做慈善就该高调

    反方:过分高调成“捧杀”

  1月22日,“全国企业家光标榜样爱心团春节分组慰问新藏云贵川”活动举行启动仪式,陈光标站在一堵用成捆的百元大钞摞起的半人高“现金墙”后面,展开双臂,露出笑容,面对镜头。

  这已不是他第一次摆出这一姿态。面对“作秀”的唱衰之声,陈光标的回答理直气壮:“希望有成百上千个‘陈光标’站出来,像我一样拿真金白银来‘作秀’。”

  很多人认同他的做法。“我国每年的捐赠总额才300多亿元人民币,而美国则是几千亿美元规模,因此还应该大力鼓励慈善捐赠而不是打压。”北京大学社会责任研究所所长崔志如说。

  但也有很多人怀疑陈光标“高调慈善”的动机不过是为了“名利”二字。在接受采访时陈光标也曾坦言,他喜爱慈善行为给自己带来的赞美,正如小时候喜爱老师奖励的小红花一样。

  清华大学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认为,理性地说,捐赠者高调与否无可厚非,我们不应该怀疑慈善捐赠者的动机,但捐赠者自己却应该注意分寸。“我和徐永光很早之前就劝过他,不宜太过高调,自己‘捧杀’了自己,现在来看他并没有听取劝告。”

  焦点

  现金救穷是“慈善暴力”?

    正方:发现金才最靠谱

    反方:现金不解决问题

  春节前,陈光标率领50余位大陆企业家,携近5亿元新台币巨款前往台湾,向低收入户及弱势族群发红包,原则上每户发放1万元,特困者最多5万元,至少惠及上万人。

  像从前的每一次发红包一样,陈光标这一次的台湾之行同样引起诸多争议。贫困户排队领钱鞠躬感谢的形式被认为“侮辱人格”,遭到部分台湾人的抵制。

  陈光标错了吗?他曾向外界解释称自己之所以坚持用发放现金的方式行善,是因为他对基金会等慈善机构不信任。

  “捐赠人有个人偏好,是可以理解也应当尊重的。”崔志如认为,应肯定陈光标的行动中慈善是主流,只是执行中存在瑕疵。

  而邓国胜则一直反对直接发现金“散财救穷”的模式。他认为,这种模式很可能主张受赠人的惰性,反而加剧社会问题。“不讲究效率、不解决问题的散财救穷,是对慈善资源的浪费。”

  邓国胜欣赏陈光标是一个成功的募款人,“他完全有能力成立一个专业的非公募基金会,用专业的方式实现个人慈善理想”。

  焦点

  捐款活动太多影响企业生存?

    正方:慈善有助于经营

    反方:企业是慈善后盾

  陈光标近期接受记者采访时坦承,从去年11月开始,其所经营管理的江苏黄埔投资有限公司已经3个多月没有接到一单业务,600多台大型拆除设备以及4600多名员工暂时闲置。

  他向媒体承认,过多的社会慈善活动影响了企业的经营,以前是拿70%的精力用于企业经营、30%的精力用于社会活动,而汶川地震后这两个比例反了过来。

  崔志如认为,陈光标的慈善行为对于其企业经营产生了何种影响还有待评估,但很显然的一点是,陈光标混淆了个人慈善与企业慈善的界限。“个人慈善可以有偏好,企业慈善就应该专业化,将慈善行为与企业的经营目标相结合。”

  他认为,首先,陈光标可以将企业的慈善行为变成企业的战略营销行为,用以促进企业的发展,反过来再用盈利所得支撑慈善行为。其次,陈光标应该让企业的慈善行为尽量专业化,授权给专业的团队负责执行和管理,以提高其效率。

  从企业的社会责任角度出发,崔志如说:“企业的社会责任有多个层面,除了做慈善这一公益层面的责任之外,保证企业合法经营、依法纳税、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等都是陈光标作为一个企业家的更重大的责任。”

  南方日报记者 赵新星

(责任编辑:news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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