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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专家:个税免征额或为2500元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2011年03月02日03:57

    本报讯 就个税调整的出发点及个税调整的幅度等问题,本报记者昨日就此采访了多名税务研究权威专家。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税收政策研究室主任孙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个税起征点,更准确的说是免征额,今年将按惯例动一动。孙刚表示,这主要是基于这两年物价水平比较高,与此同时,随着居民收入变化,个税也已经有两年没有做调整了。

  “从我了解情况来看,可以做两个判断,一是继续执行全国统一标准,不会根据各地情况标准放开;二是免征额调整幅度必须高于物价涨幅,从2008年至今,物价涨幅约为10%左右,所以免征额幅度应该高于10%。”孙刚说。

  孙刚分析称,主要考虑本次两会各地代表委员都积累大量关于个税调整的提案、议案和建议,各地就此问题说法不一,在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将先行定调。

  “应该在2500元,即在原有2000元免征额基础上大幅提高25%,不太可能定3000元步伐这么大。”孙刚称。

  他同时表示,这次免税额调整后,以后还将分次调整。

  北京市人大代表、首都经贸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赵仑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长期税率不变对调节收入结构杠杆作用不明显,受物价压力和居民收入变化需求,个税调整势在必行。

  赵仑表示,本轮个税调整将让中低收入者受益。他同时主张个税免征额定在2500元或3000元比较合理。

  个税改革倾向中低收入者

  个税改革从短期而言首先将就免征额进行调整,还应多因素考虑,因为不同地区、不同家庭、不同人群对个税感受不同。

  孙刚告诉记者,中国目前采取分类税制模式,包括生计扣除法,即考虑基本生活费与人口多少关系;成本扣除法,即考虑个体承包户收益情况;特别扣除法,即与政策有关的五险一金,以及残疾人增加扣除的问题;还包括境外人士所采取的附加扣除办法。

  “未来针对不同国籍、不同类别的人群应该统一看待,关键是在收入群体层级上做细分,同时对税率表也做相应调整。比如对中低收入纳税人征收5%~10%的税,目前15%至20%的税负过高。”孙刚设想,“可以对月收入5000元内的税率定为5%,1万元内设定为10%,由此让收入低的纳税人受益更多。”

  但孙刚同时强调称,解决低收入人群困扰根本上在于增加工资水平,降低税负只是同时进行的一种手段,国家应该尤其关注收入达不到2000元的人群生计问题。

  对于个税改革的思路,赵仑则表示,个人所得税不应该局限于免征额,应该尽快从分类税制模式转向综合所得税制,即以家庭为单位,年收入进行征税,目前发达国家多采取综合所得税制度。

  个税起征点

  调整应常态化

  本报讯 (特派北京记者何涛、李栋)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省美术家协会主席、广东画院院长许钦松提出建议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不要每隔几年就拿出来讨论一次,要研究一套办法,形成个税起征点调整的常态机制。

  许钦松说,“个税起征点调整要与生活水平、物价等因素相关。哪一年个税起征点是2000元,到哪一年提高到3000元,到哪一年提高到5000元,应该常态化。”

  广东的个税起征点多少合适?许钦松回应说,他个人觉得广东个税起征点应高于3000元。

(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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