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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牌乱象不能“可持续”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3月02日08:09
  2月28日,南京市全面启动对主城区道路沿线门牌的整治。南京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争取在2012年年底前,完成主城区主次干道及街巷两边的门牌更新(3月1日《扬子晚报》)。

  门牌是地名标志的基础组成部分,是公共公益性信息符号,属于公共设施,是国家法定的标志物。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与城市人口的增多,城市范围不断扩大,城市设施也越来越完善。然而在这其中也有一些让人不那么满意的地方,这其中就包括门牌。“借问门牌何处找?路人摇手皆不知”已成为许多地方常见的景象。

  以南京为例,该市因道路出新、拆违改造,使得许多道路门牌没了、店难找了,总计有20多万门牌号缺失。门牌破、乱、缺,不仅给外地人带来不便和烦恼,也极大地影响了本地市民的生活。万一有居民遇上匪警、火灾、急病或车祸之类的突发事件,救援力量因为搞不清地点,无法及时到达现场,延误时机,或许会造成无法预料的损失。

  令人困惑的是,长期以来,有些地方的门牌乱象似乎一直都无人过问,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始终不见相关部门站出来。而有关问题就像“阴天拖狼草”一样,越积越多,越积越重。这显然触及了当下城市管理的弊积所在,表明一些地方的城市管理的方式等依然粗糙,少数地方政府部门和官员缺乏精细化管理和操作的思维及意识。追根溯源,门牌乱象也跟错误的“政绩观”和“利益观”有很大关系,毕竟,整治门牌之类是“隐绩”,不是“显绩”,甚至吃力不讨好,他们也不难找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诸多理由。

  当下,提升居民幸福指数是各地各级政府不懈追求的目标。群众利益无小事。门牌的“乱”与“治”直接涉及百姓的切身利益,关乎居民的幸福感。因此,面对门牌之“乱”,各地政府及各有关部门不能坐视不管,任由这样的“混乱”局面“可持续”下去。希望其他地方的政府和部门从提高政府服务能力、提高居民“幸福指数”的高度来认识整治门牌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设立目标,制订计划,积极行动起来。

  江苏杨维立检察官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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