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建众多平价超市 |
2011年价格惠民
十件实事
●全省要建成不少于300家平价商店,努力稳定农副产品价格。
●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扶持建设5万亩蔬菜大棚,促进蔬菜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
●全省各市建立起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确保发放临时价格补贴落实到位。
●对首批200多个临床使用量大、单价高的医疗器械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并实行购销价格网上备案,降低患者检查费用。
●适当调低300个政府定价药品价格,减少群众用药费用。
●对全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固定电话业务免收工料费、安装调测费等一次性费用,赠送与月租等额的通话费;移动电话业务享受套餐资费优惠、购机补贴或充值送话费;宽带业务享受当地宽带接入同档费用五折优惠。
●降低或取消一批涉农涉企省定收费项目。
●推进车辆通行费年票制,进一步撤并路桥收费站,提高车辆通行效率,减轻车辆费用支出负担。
●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加快推进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区域合并工作,进一步降低粤通卡产品价格和联网收费结算服务收费标准。
●出台学前教育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学前教育收费行为。
■核心提示
去年下半年以来,物价上涨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蒜你狠”“豆你玩”“姜你军”之类戏谑之语的流行背后,是公众对物价的焦虑感。
新年前后,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连续多次谈及物价问题,明确表示:“今年我们经济工作的头等大事,是稳定物价。”在近日与网友交流时,温总理这位“每天要看物价指标的人”更是承诺:不会允许物价上涨而得不到遏制。
眼下,随着“平价商店”这一新鲜事物的横空出世,广东在稳物价保民生上诸多举措正吸引着公众关注的目光。南方日报记者从前日召开的全省物价工作会议暨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现场会上获悉,全省物价部门将全面实施“物价稳福”工程,今年重点落实全省建成至少300家平价商店等“价格惠民十件实事”。
创新之举 平价商店3年覆盖全省城市社区
所谓“平价商店”,是在政府引导和扶持下,通过产销对接,销售群众生活必需农副产品,并在价格异动时承担保障供应平抑价格等社会责任的商店。
据了解,虽然平价商店在新加坡等国家已经有成熟的发展,但就国内来看,广东此举却堪称引领风气之先。记者曾实地探访广州第一家正式挂牌的平价商店——— 新供销购物广场黄边店。通过“农超对接”等方式减少流通环节,降低经营成本,这里部分蔬菜价格甚至比附近的农贸市场还要便宜一半。
事实上,自去年稳定价格保障民生的“国16条”和“粤23条”公布以来,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肖志恒副省长多次率物价局等相关部门,赴广州、惠州、汕头、韶关等地开展调研,确定“平价商店”试点单位,并在惠州主持召开了全省现场会进行部署。
虽然广东平价商店建设刚刚起步,但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省内试点城市已有平价商店近40家。近日,广东省物价局、农业厅、供销社等11个部门单位联合发出《关于依托供销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平价商店稳定农副产品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意见》,明确到2011年底,全省将建设超过300家平价商店,到2013年,基本形成覆盖全省城市社区的平价商店网络,同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平价商店准入、扶持、补贴、运营和管理政策体系。
这些平价商店将重点布局在农副产品消费量较大且自给能力相对薄弱的中心城市,特别是广州、深圳等特大城市和珠三角地区其他城市。在城市范围内,则优先考虑大中型社区、交通相对便利的区域,以及中低收入群体相对集中的城区。在此基础上,平价商店网点将逐步扩大,直至覆盖全省各地。
机制保障 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与价格上涨联动
物价上涨,受影响最大的无疑是低收入的群体。除了建设面对全体民众的平价商店,广东还专门针对低收入群体推出了临时价格补贴。近日,省物价局、民政厅、财政厅、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监察厅又在这一基础上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尽快建立健全“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
根据《通知》,当基本生活消费价格持续出现较大幅度上涨、低收入群众生活消费支出明显增加时,各地级以上市要及时启动补贴联动机制,向低收入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缓解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补贴对象主要包括城乡低保户、优抚对象、农村五保户等低收入群众,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补贴范围。
尽管作为启动联动机制参考标准的“居民基本生活消费价格指数”尚在研究编制,广东却没有放缓惠民的步伐。《通知》中明确,在该指数正式发布前,广东将暂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作为启动补贴联动机制的参考数据。一旦CPI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3%(含3%,下同);食品类价格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7%;居住类中水、电、燃料类价格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7%等几个条件之一出现,即启动补贴联动机制。
而在这一基础之上,广东各地还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启动条件作进一步的补充和细化,甚至会进一步放宽启动条件。如蔬菜、猪肉、食用油、液化石油气等占低收入群众日常消费支出比重较大的生活必需品价格,就有可能作为启动补贴联动机制的重要参考条件。当其价格上涨较多时,就启动补贴联动机制。
目标措施 承诺实现价格惠民十件实事
其实,广东稳定物价保障民生的举措并非今年才开始。去年11月25日,仅仅距国务院出台稳物价保民生的“国16条”(即《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不到一星期,广东省政府就根据常务会议决定,推出了“粤23条”(即《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
期间,省委书记汪洋、省长黄华华多次就确保物价稳定作出重要批示,省委常委、副省长肖志恒率省府办公厅、省物价局等有关部门赴汕头、广州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多次召集并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具体贯彻措施,并在惠州召开现场会,落实“粤23条”。
平价商店、蔬菜大棚和冷藏设施等“三项建设”最为吸引眼球。专家表示,“三项建设”改变了长期以来只对产供销链条终端的零售环节进行调控的做法,而是同时扩大到生产、供应和零售环节。通过重点支持省内规模化蔬菜种植基地加强大棚建设和大型批发市场加强冷藏设施建设,将有望保证蔬菜稳定供应和改善长期以来农产品“旺季烂市、淡季淡市”的状况。
2月28日召开的广东省价格工作会议上,省物价局局长孙庆奇在工作报告中透露,“十二五”期间,广东将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核心,立足稳价安民,全面实施“物价稳福”工程。通过这一工程,广东将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物价上涨控制在群众可承受范围内,并基本建立起低收入群体价格扶助机制,使人民群众对物价的满意度明显提升,幸福感明显增强。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广东正朝着实现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以内的调控目标前行,大力推进“三项建设”,并承诺将实现价格惠民十件实事。平价商店和蔬菜大棚的建设任务目前正分解到各市,省物价局将在3月上旬出台量化指标,并建立平价商店和蔬菜大棚建设季度通报制度,年中和年底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数说
◎“十一五”时期,广东始终坚持稳定物价,先后平抑多次价格异动,全省CPI年均上涨2.4%,大大低于预期调控目标。通过停收管道燃气初装费,降低1.3万多个药品价格,撤并97个普通公路收费站,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全省95%以上城市公园免费开放,实施低收入群众价费优惠等措施,累计惠及群众300多亿元。
◎2010年,广东物价系统有效遏制了部分中药材和农产品价格上涨势头,牵头制定23项政策措施,推进“三项建设”,价格监督检查十项行动。全年CPI累计上涨3.1%,实现了预期调控目标。
◎2010年,广东参与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出台药品价格“三控”管理政策,湛江、韶关市将试点医院药品销售加价率降低5%,全省降低320个药品价格,年减负9亿元。
◎2010年,广东出台实施系列价格惠民措施。实施粤通卡用户车辆通行费优惠,年减负1亿多元。出台限价房价格政策,规范教育收费。
◎2010年,广东出台价格调节基金征管实施细则,恢复征收省级价格调节基金,基金规模扩大。全省使用价格调节基金3.1亿元,其中安排省级价格调节基金1.64亿元,用于支持粤西救灾复产、补贴低收入群众和学生以及扶持“三项建设”。
◎2010年,广东物价部门完成药品价格复核和调查。完成296项成本监审,核减不合理成本近65亿元。
■网友热议
网友“小仙女冉冉”:希望广东惠民政策能够落到实处。
网友“gzshenf”:平价商店啥时候来到华景(广州某小区,编者注),俺也去帮衬一下。
网友“快乐飞婷”:3年内建几百家这种平价商店!可能我家楼下也会有,这么方便,到时候我们天天打火锅都行!
□南方日报记者 牛思远
通讯员 岳佳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