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2日电(记者白瀛、黄小希、崔清新)对广电总局颁发的严格控制电影、电视剧中的吸烟镜头的规定,来京参加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普遍表示赞同和欢迎。他们建议,收紧对吸烟镜头的审查尺度是影视控烟的关键,同时也应该有一个“控”烟而非“禁”烟的理性心态。
广电总局的通知要求,电影和电视剧中不得出现烟草的品牌标识和及变相的烟草广告;不得出现在国家明令禁止吸烟及标识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的镜头;不得表现未成年人买烟、吸烟等将烟草与未成年人相联系的情节,不得出现有未成年人在场的吸烟镜头,严格控制以“艺术需要”“个性化表达”为名出现的吸烟镜头,应尽量用其他形式代替以吸烟表现人物心理、现场氛围的情节;对确因剧情需要出现的吸烟镜头,应尽可能缩减吸烟镜头的时长和频率。
通知要求各省级电影审查机构、电视剧播出机构加强电影片审查和电视剧播前审查,尽量删减剧中出现的吸烟镜头。对于有较多吸烟镜头的电影、电视剧,将不纳入总局举办的各种电影、电视剧评优活动。
早在2008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副院长顾晋就建议,有关部门应当对“有烟镜头”的长度和频率设定限制,“超限作品”取消其参与各项评奖资格。时隔3年,看到自己的主张终于成为现实,顾晋代表欣慰地表示:“这是一个进步。”
他分析影视剧中诸多吸烟镜头的原因时说,这和整体社会环境有关,影视剧也是来源于生活。
卫生部日前发布的《2010年中国控制吸烟报告》称,中国目前吸烟人数超过3亿,男性吸烟率高达66%,每年有100多万人死于和吸烟相关的疾病,超过5亿人受到“二手烟”的危害。
顾晋代表说,影视剧中的吸烟镜头对青少年有着很强的负面作用。“青少年因为没有足够的识别能力,很多英雄人物、警察都是抽烟,这很容易误导青少年,英雄人物都是抽烟的。”但他表示,也应对此新规采取理性态度,“毕竟整个大的环境还没有达到这个地步,一下子过渡到"无烟"也不太科学。”
(责任编辑:UN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