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3年侵占幼儿园学杂费14万元
一名幼儿园的会计职员王某利用该学校财务制度中的漏洞,3年多时间侵占幼儿园的学杂费等14万余元。日前,南山区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依法对王某提起公诉。
王某自2007年起就职于南山区某小学附属幼儿园的会计,由于学校人手紧缺,王某既负责会计工作又负责出纳工作。
入职一段时间后,王某发现学校会计既负责收费又负责记账,账务无人核对和监管,便抓住这一漏洞,采用少报缴款孩子名单,从而截留孩子报名学费的方式不断侵占学校的财物,3年时间共侵占学校学费12万余元。王某还利用负责幼儿园老师医疗保险的便利,用学校的账户缴纳其家属及其个人的保险费用1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