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胡力丰 北京报道
城乡低保被称为社会最后的安全网,是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保障。在此次全国“两会”上,在湘全国政协委员递交由省政协主席胡彪牵头的联名提案《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议》。
提案建议确保城乡低保标准与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呈良性正比增长,让群众不断分享改革发展的新成果。同时要严防低保“李鬼”,让活命钱发到最需要的人手里。
我省去年低保对象达397万人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末起,我国各地相继建立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城乡低保)制度,历经十余年发展,该项制度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全国有城乡低保对象7500余万,仅湖南,2010年全省城乡低保保障对象就达到397万人,年支出城乡低保资金43.43亿元。
但我国城乡低保制度在不断发展的同时,在制度设计、工作规范、资金投入等方面,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让群众不断分享改革发展新成果
提案认为,要科学制定与调整城乡低保标准,使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建议从国家层面制定城乡低保标准制定与调整指导性意见,指导各地按统一要求并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准确测定当地城乡低保标准,并且与物价水平、最低工资标准等重要民生指标建立联动机制,适时进行调整,确保城乡低保标准与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呈良性正比增长,让群众不断分享改革发展的新成果。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还要重视解决城乡低保的差异问题,统筹城乡低保标准,整合城乡低保制度,逐步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
此外提案还建议中央财政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资金在全国公共财政支出中的比例,继续加大对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省份城乡低保资金(特别是农村低保资金)的转移支付力度。
提案还建议,首先要加快社会救助立法进程,使城乡低保制度有法可依。
确保“活命钱”发给最需要的人群
提案建议,要加强社会监督力度,规范城乡低保工作。目前,因制度体系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完善等原因,基层个别地方在城乡低保申请、审核、审批过程中,仍然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等违规违纪现象。
建议在进一步改进工作的基础上,运用法律、行政手段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同时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推动城乡低保工作成为政府一项“阳光工程”,杜绝任何形式的人情保、关系保现象。
在开展城乡低保对象认定工作中,因我国个人信用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手段相对落后等原因,导致城乡居民家庭信息获取难,家庭隐性收入核查难,家庭经济状况核对难,光靠传统的上门查看、邻里访问等手段已很难准确认定。建议由中央政府统一部署,由各级民政部门牵头,与统计、公安、工商、社保、房产、金融等相关部门建立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城乡居民家庭信息部门之间比对、共享“绿色通道”,建立信息化网络平台,通过电子比对手段,核对城乡低保或申请低保对象的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等家庭基本状况,科学准确认定城乡低保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