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陈东升本报通讯员方帆陈梦吉
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透露,2010年,浙江省共查处酒驾247652起,约占全国总量的40%。行政拘留26325人,占全国总量的33%。查处量居全国第一。
“在交通安全管理中,我们坚持以禁酒驾为突破口,带动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浙江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张景华今天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在交通安全管理五条常态严管措施基础上,浙江省公安厅近日又制订出台了禁酒驾五条严管新措施。今后,全省11个地级市和90个县(市、区)交管部门都要建立不少于8人的禁酒驾专职小分队,坚持常态抓、抓常态。
全年出警58万人次禁酒驾
结束一天工作,杭州交警复兴中队民警周伟军离开环城北路回到家中已近凌晨1时。第二天早上8时,还得起早上班。周伟军对记者说,2009年下半年至今,他忙了许多,早中晚高峰在路面站岗,19时到24时得到路面查酒驾。
“小周的工作状况是全省万名交警的一个缩影。”浙江省公安厅交管局局长缪德礼对《法制日报》记者说,每天19时到24时到路面查酒驾,是浙江交通管理的一大特点,措施之严、力度之大,史所罕见。以杭州为例,一年查处酒后驾驶25787起,是2009年的3倍多。
“查处数居全国之首,不一定意味着浙江人特别喜欢喝酒、酒驾数量也居全国之首。查处数最多是与禁酒驾工作力度有关。”省公安厅副厅长郑兴军说,2009年5月、8月,杭州市先后发生了两起斑马线交通肇事案,引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在此背景下,2009年8月7日,浙江省公安厅率全国之先,出台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五条常态严管措施,其中第一条就是依法从严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2010年,全省共出警58万人次查酒驾,可以说是全警参与、全力以赴。特别是每天19时到24时的警力投入比例在我省历史上力度是最大的。”省公安厅交管局副局长宋晓春介绍,为查禁酒驾,各地都加大了科技投入力度,目前,全省拥有酒精检测仪3267台、路面上测速系统1060台、路面探头9.4万个。
严管使涉酒事故明显下降
要知道浙江交警禁酒驾力度到底有多大?在浙江各地拘留所里能找到许多鲜活的例子。在温州市一行政拘留所,《法制日报》记者随机采访了5个人,“你是什么原因进来的?”结果其中4人不好意思地说,“喝酒开车了。”
“无论是企业老板还是机关公务员,酒驾被我们查到了,一律一视同仁处理。”温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兼交警支队支队长曾绪贤告诉记者。
“2010年,全省查处了176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酒驾,级别最高正处级。”宋晓春告诉记者,对公务员的酒驾行为,交警依法处理,涉及醉酒驾车的全部予以15天行政拘留,依法处罚后,还将情况抄送他们单位的纪检部门。这意味着,酒驾行为将会影响他们今后的升迁。
“常态严管带来涉酒事故明显下降。”统计结果显示,2010年,该省共发生涉酒事故424起,死亡128人。与2009年相比,涉酒事故减少一半以上,死亡人数减少了211人,同比下降62.24%。
五条严管措施加大禁酒驾
“公安工作要坚持民意主导、走群众路线,必须不断在方法手段上进行创新实践。”张景华说,为巩固禁酒驾成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2月22日,浙江省公安厅推出了全省公安机关深化禁酒驾五条严管措施。
“与2009年的五条常态严管措施相比较,这次新推出的五条严管措施全部是针对酒驾的。”郑兴军说,其中第一条规定,县(市、区)交警部门要成立禁酒驾专职小分队,每支小分队不少于8人。
首先,专职小分队要坚持抓常态、常态抓,要针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和重点路段,每天实行定点查处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勤务模式。其次是坚持“两个必查”,交警部门在路面执法时,对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的当事人,必须进行酒精检测;在处理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时,对驾驶机动车的事故当事人,必须进行酒精检测。
“对酒驾行为,坚持零容忍,依法从严处罚。”宋晓春告诉记者,五条严管新举措还强调,坚持醉酒驾驶曝光制度,坚持抄告制度,依法处罚后,要马上抄告保险公司,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抄送纪检监察部门。
“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其中规定:对于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宋晓春说,“这意味着酒驾首次入罪,这对浙江省坚持常态严管酒驾行为无疑会带来促进作用。”
本报杭州3月3日电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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