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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房屋赠与不受限购令约束

来源:南方日报
2011年03月05日09:19

  南方日报讯 (记者/胡良光实习生/杨婷婷)广州“穗十条”楼市细则实施已满一周,在前晚广州国土房管局举行的网上在线交流活动中,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明确,三代以内直系亲属间的房屋赠与以及法定继承房屋,不受限购令约束。

  岳父岳母赠与需参照限购

  “三代以内直系亲属间房屋赠与不纳入限购政策范围。你可以通过办理赠与登记将你所占份额赠与你父母。”广州国土房管局市场处处长陈大旺表示,如家庭名下已有两套住房,可以选择赠与或交易的方式将所占有的份额转移给父母。届时名下没有住房,可根据限购政策再次购房。

  陈大旺说,具体来看,外地父母没有广州1年以上的纳税证明,可以获赠一套,如果在广州已经有房了,就不能获赠。广州父母无房的可以获赠最多2套,已经有2套房就不能获赠了。“而如果是父母和孩子联名的,就是共有产权的,即使不符合上面情况,也还是可以赠与那一半给父母。”

  值得注意的是,非直系亲属间的房屋赠与参照限购政策执行,像岳父母要符合限购政策要求才能办理赠与登记。

  继承房屋不受限购影响

  在线交流中,关于“继承房屋是否受限”的问题也十分多。

  有网友表示:“目前已经拥有两套广州房产,能否通过继承的方式登记父母或亲属的遗产?”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所长伦小伟指出,继承属于法定继承,不在限购范围内。这意味着,即使有两套房,还是可以继承房屋,而不是按购买第三套房来执行。

  另外,如属两个及以上居民家庭共同继承一套房屋的,不作一套计算,也就是说,如果居民和其他一人共同继承了一套房,名下再无其他房产,买房时则按首次置业者看待。

  同样,属协助法院执行的转移登记,不纳入限购政策范围。

  

(责任编辑:UN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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