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4日讯 记者周斌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今天接受采访时透露,近年来,旨在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虚假诉讼有增多趋势,其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财型虚假诉讼案件占绝大多数。他建议在刑法中增设诉讼诈骗罪,依法惩治诉讼诈骗犯罪活动,维护正常司法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
据了解,司法实践中,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侵财型诉讼诈骗案件,数额较大的,能否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存在较大的争议。有观点认为,不宜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应勇认为,这种行为不以犯罪论而以追究民事责任处理明显不合理;以诈骗罪定罪处罚不但存在争议,而且处罚过轻,因为这一行为不仅侵害他人财产权益,还侵害了国家正常的司法秩序。
他建议立法设计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伪造证据或者其他手段虚构法律关系,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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