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改革应有量化指标
部分政协委员建议,应确保城乡居民收入的实际增长不低于8%,劳动者报酬年均增长不低于10%
本报记者 岳振
收入分配改革是今年“两会”热点话题之一,3月6日下午,在政协社科组的分组讨论会场,部分委员对收入分配改革中的“两个同步”发表了看法。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收入分配改革的表述是,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快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说,当前收入分配格局的调整已经到了很紧迫的时期,如果不扭转,可能会引发很多社会问题。而这涉及相关利益格局的调整,在改革中需要攻坚破难。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在3月6日下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记者会上说,希望通过“十二五”的努力,能够进一步扭转现在收入分配上的一些差距,实现“两个同步”、“两个提高”。对于这个目标的实现,张平说,“我们还是有信心的”。
现在的情况是,由于未能达到“两个同步”、“两个提高”,近10年来,国民收入当中的居民收入比重持续下降,这是社会上反应强烈的一个问题。“调整政府、企业、居民三者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相当重要。”全国政协委员、人事部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党委书记吴江说。
但是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中,都没有提出政府、企业、居民三者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的具体量化指标。“有了同步增长,还不能完全说明比重在提高,能不能把提高的比重份额在约束性指标中具体反映出来?怎么样才能保证居民收入比重不会持续下降?”吴江说。
“现在政府收入和企业利润都提高了,就蚕食了劳动者报酬。”吴江称。他建议,在“十二五”期间,实现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最好能够达到55%左右。同时,还应该提出居民收入增长高于政府财政收入,目前,政府财政增速在20%左右,居民收入是10%左右。
迟福林在他的提案中建议,应该按照“民富优先”的发展方针,“十二五”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要有相关的约束性指标,即把“两个同步”具体化:确保城乡居民收入的实际增长不低于8%,劳动者报酬年均增长不应低于10%。
迟福林说,缓解和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也应该有约束性指标,目前城乡居民名义收入差距是3.3∶1左右,建议到“十二五”末控制在3∶1左右。建议国家尽快出台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和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为“十二五”民富优先的发展起好步、开好头。
对于行业、地区间收入差距太大问题,吴江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合理的收入差距是允许的,主要问题存在于垄断行业,现在需要在一些垄断领域放开市场准入,允许更多民营经济参与竞争,可能就会使垄断利润占比下降,让财富实现合理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