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王立军再谈"双起论":这是法治的进步
核心提示:2011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国经济网与凤凰网联合推出人物访谈栏目《民意代言录》。3月6日,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接受对话时再次强调“双起论”的合法性。他说,这是一种理性维权,改变过去警察用公权力或自身行政权力来解决这些问题,实际上是警察把自己和媒体、以及需要维权对象放在一个平台上,这应该是法治的进步。同时,他肯定了社会媒体存在的正义性。
“双起论”首次成为争议话题是在2010年底。当时,王立军在重庆市公安局党委第22次会上讲话称,要“专题研究民警维权工作”,提及要对“歪曲事实”的报社和记者进行起诉,被称为“双起论”。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6日讯 今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接受对话时再次强调“双起论”的合法性。他说,这是一种理性维权,改变过去警察用公权利或自身行政权利来解决这些问题,实际上是警察把自己和媒体、以及需要维权对象放在一个平台上,这应该是法治的进步。同时,王立军肯定了媒体存在的正义性,并指出重庆打黑是司法系统的常态工作模式。
“双起论”是理性维权
问:您之前曾提出“双起论”,在媒体中引起很大反响,请问在这个过程中由谁来确定歪曲事实的标准,怎样来保证司法独立?
王立军:是不是歪曲事实,首先警察要避免用公权力来确定这个问题的对与错,把它交给法院,岂不是更好吗?这是一种理性维权,改变过去警察用公权利或自身行政权利来解决这些问题,实际上是警察把自己和媒体、以及需要维权对象放在一个平台上,这应该是法治的进步。
警察的权益也需要维护
问:有人提出质疑称像公安机关等公权力部门本身没有名誉权,您怎么看这个论调?
王立军:这是一个误区,警察也是公民,民法通则的法律对任何法人和公民,包括警察都是适用的。民法通则第101条说得很清楚,不论是法人还是普通公民,还是警察,都有自己维权的权益,这是权利与权益的两个概念。它并不是说你是警察就没有权益可维护。这是一个法律的盲区,有人理解错了。
媒体的正义性不可替代
问:您对记者监督这个情况怎么看呢?
王立军:很好,如果这个社会没有记者监督,那公平正义谁来代表呢?媒体的这种正义性是任何国家和制度不可以替代的。
“打黑除黑”是司法常态
问:重庆打黑下一步还会继续进行吗?能不能理解现在重庆就是一个“后打黑时代”呢?
王立军:打黑除恶是中央和国家的统一要求,打黑除恶也应是我们作为警方,包括中国的政法系统所坚持不懈的做法,所以说打黑除恶是我们司法系统,或者叫公安系统警方作为应对暴力犯罪和处理严重犯罪的一种工作模式、一个平台,并不意味到有什么运动,有什么时期,应叫常态化。
警界代表要关注社会安全指数
问:您作为新当选的人大代表,您能不能说一下您作为新当选人大代表的感受?您怎么去履职?
王立军:成为代表首先是源于人民群众和社会对我们的信任,作为代表应首先想到国家利益、人民至上。作为一个普通代表,或者是代表中的一员,能够在职业和范围之外想到人民的事儿,去为人民多探讨一些社会结构、民生、民本等等,特别像我身处警界,多探讨一些安全系数,让人民安居乐业,增强社会安全指数这是我应该强调的。
兼任大学博士生导师
问:您是西南政法大学的博士生导师,您研究方向重点是?
王立军:无创伤的解剖;刑事现场的鉴定;社会心理;犯罪心理;还有现场心理。这几大学科我都在研究。
问:您的时间和精力怎么分配呢?
王立军:应该说尽一切可能吧,用工作的实际和社会的结构,来很好的把它结合。
民众期待是打黑最大压力
问:您在打黑过程当中有没有受到一些压力,有没有一些人跟您打招呼什么的?
王立军:什么压力?
问:刚才薄书记也提到有一些利益集团或者是什么的,这其中您有没有受到一些压力?
王立军:如果说我有压力,我感到人民群众对我的期待是巨大压力,我要求它必须做好,要求自己认真履行这是压力,其他的没有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