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议政录)张立勇代表呼吁单独设立少年法院 新华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 单纯刚)“从全国来看,在一些少年法庭工作基础较好、交通便利的大城市设立少年法院的条件已经具备。”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
张立勇代表介绍,建立少年法院,专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及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行政案件,同时由专人负责少年犯的跟踪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便于形成专业化优势,更好地开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这些都十分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张立勇代表说,现在各地的少年法庭普遍存在案源不足的问题。建立少年法院可以解决这一问题,不仅可以将较大区域内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集中到一个法院审理,还可以将与未成年人权益相关的民事、行政案件划归少年法院管辖,有利于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张立勇代表认为,少年审判制度是少年司法制度的核心,在一些条件较好的大城市建立少年法院,有利于带动少年侦查、少年检察、少年辩护、少年法律援助、少年管教、少年矫治等一系列专门机构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加强少年司法理论研究,推进少年立法工作,促进中国特色的少年司法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张立勇代表建议,在少年法院设立初期,可以由所在市检察院指定特定的基层检察院承担相应的公诉和法律监督职能。待条件成熟时,可以成立专门的少年检察院,其机构设置、管辖范围、人员产生等可与少年法院相对应。
(责任编辑:UN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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