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观察:有法可依基本实现,有法必依任重道远
阳春三月看两会,3月10,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两会芮观察》带你关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设和发展情况。
3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全面阐述了“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和基本经验”,吴邦国在会上宣布,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当然,这里面也包括了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法规的建设,20多年来,我国先后颁布实施了“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以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涵盖知识产权保护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体系,在立法、执法、司法、专利申请、商标保护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成绩。那么今年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国家会有哪些新的举措呢?为此,财经频道记者章艳专访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
田力普:树立国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章艳(记者):今年两会,来自经济、文化领域的代表委员对我国的自主创新与知识产权事业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很多提案议案的核心内容,就是要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可见知识产权的保护是越来越被重视,据了解,十二五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不断推出各种新举措,以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应用、保护、管理能力,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通过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来加强社会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田力普(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最近,我们就要出台2011年度的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行动计划,这个行动计划实际上是接续去年的专项行动,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行动。要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前提就是要强化我们的保护,加大执法力度。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跟知识产权有关,只不过它是背后的一个无形的东西,无形的东西也是财富。这个财富的价值甚至比有形的财富还要高。要通过我们的企业,通过我们的国民把它创造出来,要运用到我们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就必然要加强保护。在整个一体化的过程中,我觉得每个国民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都要树立起来,这一点是更关键的。
成钢观察: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保障经济持续发展
2000年,我国的国民生产总值只有8.94万亿,而2010年已经上升到了39.8万亿,这样快速的增长,和这样庞大的经济体运转,如果没有一个健全的法律保障体系是不可想象的,正是这些年来逐步完善的法律法规建设,保证了我国宏观经济持续高速的发展。
十几年来,不但是法律法规的数量,在立法方向上也有很多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突破,如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对界定和保护公民财产权利作出了规定,完善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体现了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要求,也加强了对公民财产保护。
法律是经济领域最重要的前提和保障,从这一角度讲,健全的法律法规,就是在保障和促进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