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讯 记者刘百军 “云南是多民族边疆省份,56个民族中云南就有25个少数民族。然而,占全省法院干警总数近三分之一的少数民族法官中,真正能使用少数民族语言、熟悉少数民族习惯的法官却正在面临年龄结构偏大、后继乏人等现实问题”。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提高法官收入和待遇的同时,还需拓展少数民族双语法官培养途径,尽量从熟悉当地文化和热爱家乡建设的年轻人中培养。
“受历史基础、政策因素、地理环境等多方面影响,云南各州市发展不平衡。民族地区的基层法院,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人员紧缺问题,尤其是部分边远、贫困地区,法官断层问题最为严重。民族地区两级法院少数民族法官队伍的年龄结构呈老化趋势。”许前飞说。
为解决上述问题,云南省高院近年来在少数民族法官培养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从2009年9月开始,云南省高院与云南民族大学合作,为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法院定向培养法官。这种“订单式”的人才培养方式在全国法院系统、政法系统都属于首创。
“从边疆民族地区选拔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送大学定向培养,这些人毕业后,没有语言、生活习惯上的障碍,大部分人要回到家乡工作。那就是他的家,他就在那里生活、工作,这些人更容易在那里扎根,我们培养的是能在那里扎下根的少数民族地区法官,不是干了几年就拍拍屁股走人的法官。”许前飞说。
他认为,从外地招录公务员存在一定的弊端,当地少数民族干部很难考上,外地有些人得到职位后,两三年内通过各种关系调走。所以,云南省法院倾向于立足从当地培养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法官。
记者了解到,除了通过选拔少数民族高中毕业生到大学定向培养外,云南省法院还实施了以优惠政策招录少数民族工作人员、面向高校选拔少数民族法律人才、面向基层选拔优秀少数民族法官、加大少数民族法官的任用力度和从少数民族法官中培养后备干部等多项举措。重点加强了对民族地区法院少数民族法官和派出法庭庭长的培训,注重加强少数民族语言培训,培养一批适应少数民族地区审判工作需要的双语法官。力争在2011年完成对8个自治州、29个自治县法院少数民族法官的双语培训工作。
“做法律工作的有语言障碍什么也做不成。估计再有三年左右的时间,这批学生回去后,加上我们对少数民族地区法官双语培训的推进,云南少数民族地区法官短缺的问题会得到缓解。”许前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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