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东(中)和全国政协委员、西宁海博律师事务所主任马虎成(右)做客搜狐网直播室,与网友就“如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话题进行在线交流。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搜狐网两会系列访谈:
如何提高司法公信力
主持人:中国青年报记者 王帝
嘉 宾: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东
全国政协委员、西宁海博律师事务所主任马虎成
主持人:司法机关哪些行为会导致司法公信力受损?
安东:司法不公是人民群众所最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司法不公有些是审判工作方面存在问题,也有工作机制方面的问题。比如说有的司法人员受人之托,去办关系案,人情案,有的受到利益的诱惑,徇私舞弊等都可能导致司法不公,这个问题不是用几句话就能说清楚的问题,实践当中你就会感觉到好多因素都可能导致司法不公。
主持人:哪些具体不公的行为损害司法公信力。
安东:任何司法不公的行为都会损害司法公信力,你不公了以后就会影响司法公信力,影响人们对司法机关的应有的形象。
主持人:请马律师回答一下。
马虎成:刚才安东院长已经谈到这个问题,我们司法不公,导致司法公信力受到损害,在前些年社会上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特别前几年政协会上,人代会上,委员代表对这个问题反映很多。但是我们注意到这两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在加强队伍的建设,在提高法院干部的素质,提高依法公平、公正这方面下了很大力气,做了很多工作。正如王胜俊院长谈到的法院以能动的理念来执法,来履行国家赋予的神圣职责,把触角放在民生,放在市场经济发展前沿,不断调整审判工作的方向,另外加强队伍的建立。但是司法的公信力仍然是全社会所期盼的方面,司法公信力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方面,我们司法人员能对法律要敬畏,作为法律的职业工作者,把自己的职业或者把自己履行法律职责看作一项神圣的职责来履行。
另一方面,老百姓不断的要提高法律意识,更要求我们的一些领导部门,我们的国家的一些有权力的一些人物,也应当尊重法律。在法律的层面范围之内活动。比如说我们把依法治国写进了我们宪法之中去,要求我们国家行政机构要在法律的范畴中去作为,去行政。但是现在出现的是我们的行政部门有的时候有应当作为的不积极去作为。不应当作为它去作为,侵害相对人的权利,老百姓对此很有意见。行政部门不依法行政的问题,执法部门执法不严的问题,另外违法必究,有些得不到及时追究的问题。特别是安院长谈到司法人员的徇私枉法,违法裁判等等这些都给我们司法公信力带来了严重的损害,它的结果就会导致人们对法律的尊严,对司法的这一种信仰,对它的期望就会失落。那么最终导致我们的法律在它的履行全民对法律的尊重方面,在他的法律的意识方面会存在一些问题。
安东:我得补充一点,司法不公和司法公信力有联系,但不是等同的,司法不公可能导致公信力不高,但是公信力不高可能有更多的因素,比如工作机制问题,我们在司法实践中感到,如果没有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参与、监督和了解,这样的话也可能导致司法公信力不高,人民群众没有参与进来,不知道这个案子怎么判的,不知道司法程序怎么运作,就可能道听途说,就会影响他的判断,也会影响司法公信力。
我们陕西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是如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呢,我们请人民群众参与到司法实践中来,邀请公民代表旁听案件,对一些案件的审理特别复杂疑难的案件,就邀请德高望重的有威望的社会各界人士,比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大学、中学的老师,居委会的主任,农村的干部都会被我们邀请来,参与案件旁听;一些伤害案件我们请一些主治医师旁听,他们可以弥补法官对这方面业务的不足,这些代表参与进来对法官是个监督,这种场合下法官审案子就会慎重,大家看着你,你如果偏向一方就没有这个条件。我们的法制氛围也可能导致公信力不高,一些人遇到问题不是按照理性的法律的要求去进行诉讼,而是通过打通一些关节的方法,不能按照规则来办事。这样的话既影响了法官,也影响了社会,也会影响到司法公信力。
还有作风方面的问题,该给人家做说明的不做说明,该做解释的不解释,当事人缺乏信任感,当然会影响到司法公信力。司法不公问题既有法院内部的原因,也有社会原因,不是单一的。
主持人:比如说司法公正性实际上在昨天报告上得到显示,公信力有了上升,但是为什么有少部分的群众在上升良好的势头下对法律仍然不甚理解呢?
安东:要理解一个事物首先要了解它,不了解这个事物就不会理解它,就会产生一些误会。总的来看,我们这些年从最高法院到全国各地的法院都采取了一些措施,怎么样去能动司法,去开门办案,去推进司法民主,都有要求;而且加强了队伍建设,改进作风,增强能力,提高素质,端正理念,采取了很多措施。应该说我们司法的水平在提升,司法的公信力也在逐渐的提升。但我们国家之大,情况之复杂,你总不能把所有的法官、所有的工作人员都监督到位。在这样的情况下,极个别的法官如果没有按照这个要求去做,如果办关系案,去徇私舞弊等就会导致人民群众的不满。
再一点,我们实行开门办案,就是让人民群众参与进来,看着我们怎么审判,这样坚持下去的话,人民群众对于法院的了解就会越来越多。了解的多了,也就可能对法院的工作多一份理解,就是你说的这种现象,我想它就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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