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综合 > 沈阳日报

飞机票所有信息应加注中文

来源:沈阳日报
2011年03月15日02:20
  本报讯(记者吴宏)3月14日,沈阳、北京等21个城市的消协及中国消费者报社,共22家城市消费维权联盟成员单位,再次联合向交通运输部和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出建议书,希望监管部门能够敦促国内外各航空公司及其票务代理机构尊重中国法律和中国消费者的阅读习惯,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在机票和电子客票中全面加注中文说明,并使该项工作取得实质性的进展。这是当日记者从沈阳市消协了解到的。

  2009年10月,当时武汉、沈阳等17个城市的消协,联合向交通运输部和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出了《关于在机票和电子客票中全面加注中文说明的建议函》。但一年多过去了,消协组织不仅没有收到有关此事的任何回复,也没有看到该项工作有大的改变。为此,今年“3·15”前夕,他们发出《关于再次敦促在机票和电子客票中全面加注中文说明的建议》。

  该《建议》指出,机票和电子客票中的一些外文让很多消费者如同雾里看花,不知所云,给广大消费者带来不小的麻烦,曾经有消费者因为看不懂浦东机场与虹桥机场的英文缩写而发生误机的事件。类似“误会”何以屡屡发生?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航空运输行业缺乏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尊重,服务意识不到位。

  《建议》指出,不管是国外的航空公司,还是国内的航空公司,或是其代理机构,只要在中国从事经营服务活动,就有义务在出票时使用我国的通用文字,清晰明白地载明相关事项,或者以其他方式作出明确说明,否则就违反了《合同法》、《消法》中的明确告知义务,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经营者理应对消费者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为此建议:一、国外航空公司在我国的办事机构或票务代理机构,向中国消费者销售的机票或电子客票在使用外文的同时,应该全部加注中文说明。二、国内航空公司及其票务代理机构应该尽快对机票、电子客票行程单等乘机凭证进行梳理,没有加注中文说明的英文信息需要加注中文说明。三、作为以上服务企业的监管机构,应该加强监管,从根本上避免消费者乘错航班、走错航站楼、弄错乘机日期导致误机等现象的发生。

  作者:吴宏
(责任编辑:Newshoo)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