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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被指变相强迫订餐 学生自带食物躲进厕所吃

来源:法制晚报
2011年03月16日14:01

  学生自带餐躲进厕所吃

  校方被指变相强迫订餐 部分学生成“眼线”垂杨柳中心小学:家长不满可反映

  本报讯(记者鲁曼)除非订购学校的“公”餐,其他自带“私”食一律不能吃。近日,朝阳区垂杨柳中心小学的部分家长向记者表示,面对学校的“霸王条款”,他们十分不满。

  “我们孩子课间想喝个奶,跟做贼似的,吓得躲厕所喝去。”垂杨柳中心小学劲松校区的四年级家长徐先生(化名)气愤地说,学校在第二节课后的课间有一顿加餐,一般是一盒奶饮料和两块饼干。

  因为女儿有自己喜欢的品牌,所以从这个学期开始,就没有向学校订购。

  可是女儿只要一拿出私带的牛奶,立刻就被“举报”到班主任处,老师就会婉转告诉孩子,除非吃学校订购的套餐(每月约70元),否则绝对不能吃自带食物。

  徐先生为此特意找到老师,得到的回答是学校规定不能自带食物,吃东西会把教室弄脏,“老师说如果想反映,只能找校长。问题是这事儿就是学校制定的,找校长能管用吗?”

  记者在学校校门处随机采访了十几位家长,大多数家长都表示,确实听孩子有这样的反馈,“不敢不订啊,就怕孩子会遭到‘歧视’或特别对待,影响了学习。”

  校方说法

  家长有不满可找学校单独谈

  为了得到学校的解释,前天下午,记者来到该校。其负责人高主任称她必须与金都杭城主校区取得联系后,才能接受采访。

  当天下午5时20分,记者仍未收到高主任的回复。随后,一名女老师快步走出去,此时有人叫了她一声高主任。

  记者赶紧上前试图采访,但高主任却加快脚步并未理睬。

  在记者的反复追问下,高主任解释“订购加餐纯凭自愿”。

  但当记者反馈家长的反映时,高主任称“这是学校的规定”,之后以要去开会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记者随后又找到了垂杨柳中心小学金都杭城校区,希望能与校长通话,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师随后回复说,校长有事不方便,她可以代为回答记者的问题。

  面对记者提出的“学校有没有必须订餐的规定”等问题,对方未做出答复,只是反复强调“哪个家长反映,让他直接找学校单独谈”。

  对于家长反映多次均无效的问题,对方也未做答复。

  官方回应

  自带食品未违规区教委近期将核查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了朝阳区教委。

  区教委体美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北京市的政策中并没有规定学校内不能自带食物,而加餐订购也全凭学生自愿。

  对于该校的做法,区教委会尽快向该小学核实具体情况,如果属实,则会督促其改正。

(责任编辑:UN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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