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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司法厅厅长何剑文代表提出普法和依法治理应有机结合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3月17日08:11
  文/图本报记者刘百军

  “"六五"普法应当坚持"法律六进"等以往普法的好经验好做法,将普法和依法治理有机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促使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模范学法、守法、用法,增强全社会的法治理念。”这是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司法厅厅长何剑文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强调的。

  应建立统一的常设领导机构

  何剑文认为,“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要在保障措施上有一个新的突破:在组织领导上,应建立统一的常设领导机构,履行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职能;在队伍建设上,应建设一支专兼职工作人员相结合,基层普法骨干、普法志愿者和热心普法公益事业的公民、组织及单位广泛参与的普法队伍;在经费和设备保障上,要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保证基层日常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以更高的标准推进民主法治

  何剑文建议,“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要体现四个始终: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把提高群众法律素质,满足人民群众法律需求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根本原则;始终把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始终把推动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普法工作的重要目标;始终把以更高水平推进依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建设发展,以更大力度推进公正司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更大成效推进全民普法,牢固树立公民法治理念,以更高标准推进民主法治,切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普法工作的重要任务;始终把健全组织机构,创新工作理念、制度、机制和方法与载体,完善激励监督机制,落实经费保障,加强队伍和阵地建设作为普法工作的重要措施。

  让普法从软指标变成硬任务

  何剑文建议,“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他认为,应当配套出台科学的法制宣传教育评估体系,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量化管理;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检查、考核、验收、评比、表彰、问责制度,进一步调动各级、各地、各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积极性;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评,实行一级考评一级,以调动各级领导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明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以增强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心。

  提升法律意识树立法治理念

  何剑文认为,“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要继续坚持四个着眼于,做好四个结合:即着眼于培育公民法律习惯,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工作,努力做到法律知识普及与法律素质提高、法治理念培养与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着眼于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大力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努力做到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相结合;着眼于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服务水平,大力加强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村(社区)”等创建工作,努力做到法制宣传教育与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相结合;着眼于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综合社会效果,大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法治化工作,努力做到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法治实践与道德实践相结合。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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