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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大地董事长涉嫌欺诈发行股票被捕 已提出辞职

来源:新京报
2011年03月19日03:15

  上市三年的中小板上市公司绿大地(002200)丑闻不断,昨日该公司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何学葵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被捕。公告同时表示,公司股票于3月18日停牌,将于3月21日复牌。

  这是A股市场罕见的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的案件。过去一年中,绿大地两度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查。

  上市公司称等待调查结果

  绿大地的公告指出,3月17日晚间接云南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的通知,其控股股东、董事长何学葵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经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现羁押在云南省看守所,案件正在侦查。

  何学葵在被逮捕后,以“个人原因”为由向绿大地提出辞职。早在去年12月20日,何学葵持有的4325.79万股限售流通股已经被公安机关冻结,这一事项公告后曾造成绿大地4天暴跌超过30%。

  昨日记者致电绿大地董秘办时,该办公室员工表示,现在不好判断影响,也不清楚“欺诈发行股票”是仅涉及董事长个人还是涉及上市公司。而对于21日复牌是否能保护投资者利益,该员工表示“按规定操作”。

  他说,现在还是“涉嫌”,最后有什么影响还要看监管层定论。

  董事长或面临五年以下刑责

  “股票发行欺诈”是一项较为严重的罪名。一名投行保荐代表人指出,对上市公司来说,这说明在上市文件中涉嫌虚假陈述的问题很严重。

  证券律师严义明表示,刑法第一百六十条对这一罪名做了规定,“如果涉及财务等问题,上市公司更容易成为招股书虚假陈述的主体”。

  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A股市场此前曾有股票欺诈发行的案例。2005年,山东巨力因虚增利润骗取配股资格,其董事长、财务负责人均被追究刑责。

  此外,业内人士指出,一旦证实“欺诈发行股票”,绿大地保荐人亦难脱干系。2007年上市的绿大地是联合证券(现华泰联合)保荐的上市公司,保荐代表人是黎海祥和李迅冬。

  本报记者 吴敏

  ■ 回顾

  绿大地历史“黑榜”:

  业绩反复变脸财务总监频繁更换

  本报讯 (记者吴敏)上市三年中,绿大地的信息披露和财务方面的问题可谓不少。

  从2009年三季度报告开始,绿大地连续四次修改年度业绩预期,从预计2009年净利润增长20%-50%,到最后一次预计亏损1.28亿元,最终年报披露亏损1.51亿元。

  深交所一度指出,在2009年业绩披露过程中,该公司进行了多次修正,修正前后业绩发生盈亏性质重大变化,且修正时间严重滞后。

  此后2009年年报还对2008年年报做了重大追溯调整,2008年年报存在重大会计误差。

  绿大地的财务总监更换亦如走马灯,2009年5月绿大地免去蒋凯西财务总监一职,半年后又再度更换财务总监,此外,三年间绿大地两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UN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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