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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救助特困无偿法律援助疏导精神创伤 湖南检察“三助”刑事被害人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3月22日06:59
  本报长沙3月21日电记者阮占江赵文明通讯员邹军华朱维坤带着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龚佳禾的嘱托,近日,该院刑事申诉检察处干警赶往千里之外的凤凰县。当该县新场乡先锋村村民代小英从检察干警手中接过5万元刑事被害人救助金时,激动得泣不成声。此前,湖南省检察院的干警还专程赶赴永顺、安乡等县,将9万元刑事被害人救助金分送至其他3位刑事被害人手中。

  2010年2月,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率先在湖南省检察机关建立了以“经济救助、法律援助、心理辅助”相结合的刑事被害人“三助”机制。一方面,对被害人被致伤致残急需救治、本人和家庭无力支付紧急医疗费用的,被害人死亡或者严重致残、依靠其生活的被扶养人没有生活来源和保障的,被害人遭受巨大物质损失、本人和家庭生活极端困难的3类被害人及其家庭给予资金救助;另一方面,则对特困刑事被害人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驻检察院办公室,在办案各个环节做好法律咨询工作,拓宽援助渠道,并将法律援助与刑事和解、涉检信访等工作有机衔接,提升援助实效。

  与此同时,该院还专门成立刑事被害人心理辅助小组,对来访、上访的被害人进行心理辅助,并针对未成年被害人及强奸案等特殊案件被害人精神遭受创伤、内心较为脆弱的特点,安排女检察官进行询问和心理疏导,帮助被害人树立自强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岳麓区检察院通过“三助”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20余起,息访3件。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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