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3月22日消息(记者季苏平)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要实行一套一标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类似的规定在各地已经执行了很长时间,效果并不理想,发改委为何在这个时候出台这样的规定,政策的目的何在,预期效果又会如何?中央台记者对话了财经评论员水皮:
记者: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一个规定,这个规定中就要求,商品房的销售要实行一套一标价,这样一个规定在很多城市里头都曾经执行过,应该是这样吧?
水皮:应该是这样的,应该不是短期的了,好像一直在强调这个问题。
记者:为什么现在发改委会突然出这样一个规定,您觉得它的目的或者意图在什么地方呢?
水皮:我觉得还是从房地产调控的角度,各个职能部门做配合性的政策。因为大家对房价比较敏感,所有房地产调控的政策指向希望房价能够出现松动,这实际上是一种价值管制。从价格管制的角度来讲,发改委重申必须拿标价,这实际上也是担心房价公布过程中间水分过大,比如说现在打折的这种情况,实际就是一种标价不实的一个结果。其实完全没有必要搞打折这种游戏,该是卖多少钱就卖多少钱。它当然不会是担心你打折打过头了,还是希望基准价格相对真实一点,因为你既然可以打到现在八五折,八折,那么这里面原来报的房价自然就不是一个真实的房价。
记者:它这次还规定了一个对于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是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这种房地产项目,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的公布所有商品房的房源,并且严格按照申报的价格进行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它这个举措它是针对什么的呢?
水皮:我觉得还是针对房地产商的捂房惜售,或者等待涨价这个心理来做的一个决定,因为销售环节中间地产商有一些营销的技巧,制造这种紧张的氛围,我觉得还是为了打消这种虚的水分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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