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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空巢”问题可借力社会自治

来源:青年时报
2011年03月23日00:46

  杜渐

  昨日,省政府新闻办在杭州举行“浙江省老年人口基本状况暨人口老龄化对策”新闻发布会。发布会提供了如下一组数据:全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789.03万人,占总人口的16.6%;全省城乡老年人家庭实际空巢率分别为74.96%、59.56%。

  空巢率74.96%?这确实是一个沉重的数字。由这一数字联想开去,是无数个有关“空巢老人”的负面报道在脑中一一浮现。

  那么又如何面对这一数字?浙江给出的“对策”是,大力推行“居家养老模式”。

  “居家养老模式”某种程度上属于迫不得已,数据显示,目前浙江的养老床位18.9万张,只占老年人口的2.4%。但相对于“养老院”模式,“居家养老”也有其不可多得的好处,首先在感情上,“家”就比“养老院”让人亲近、让人温暖;“家”让人有“主人公”意识,“养老院”则可能给人“被抛弃”的感觉;毋庸讳言,当前某些养老院的状况也确实难如人意,那是个可以解决老人吃饭的地方,而不是个可以为老人驱除孤寂、获得心灵温暖的地方。

  当然,养老院目前所存在的某些问题只是“发展中的问题”,并可以通过“发展”来一一消除。但“居家养老模式”给我们的一个最大启示是:社区其实可以成为一个空间更大、功能更全、温暖更多的“养老院”,一个与社会、与他人没有距离也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但“居家养老模式”同时也意味着,政府在解决“空巢老人”问题上,将承担更多的责任,首先就是资金与人力的投入,而且是巨大的投入。只是简单地加大投入,恐怕还不够,如何形成一套有效的运作机制,并在运作中营造一种人文氛围,将是一个更为复杂的工程。这样的工程,或者并非单纯依靠政府就可以完成,而有必要引入“社会自治”的力量。

  “社会自治”的力量,不仅体现在它是一种能力,更体现在它是一种“文明”。一个专职护士,与一个到医院去照顾病人的义工,两者之本质区别在哪里?区别在于,前者是在干一份工作,后者则是在付出一种感情;前者只受职业精神的制约,后者则基于一种超越于职业精神之上的文明自觉。可以想见,引入“社会自治”力量不仅有助于“居家养老模式”在形式上的建设,而且将给这种模式注入一缕温馨,“空巢老人”们也将会因此切实感受到心灵的慰藉。

  我们不缺少这样的力量,关键是如何通过一定的制度、通过“创新社会管理”去激发这种力量,并给予这种力量以充分发挥的空间。

(责任编辑:UN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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